婚姻用心對待隨著90後成為結婚主力大軍, 離婚的也越來越多。 以前只是聽說有閃婚的, 現在更多的卻是閃離。 有時, 對於一些夫妻而言, 離婚也算是種解脫。
但以後的生活中, 有些婚不是想離就能離的。
2018婚姻法新規定:離婚比結婚更麻煩!想離婚沒門!你還敢離婚?
60年代, 70年代的時候, “離婚”二字在老百姓的印象當中還是比較陌生, 比較模糊的!看看我們身邊的父輩祖輩們, 他們一生中基本上沒有人去離婚!哪怕有時候吵架吵的驚天動地、打架打的血肉模糊;但絕口不提要“離婚”!吵架歸吵架, 打架歸打架,
再看看近些年, 閃婚閃離的大把大把的存在!離婚的成本太低太低, 造成婚姻也相對兒戲!沒有感情基礎沒關係,
為了阻止人隨隨便便離婚
現在也對離婚有了新規定
沒有滿足這些條件的
想離婚, 送你倆字“沒門!”
1.結婚證, 這個東西是證明你倆是合法夫妻
2.如果一方需要經濟補償的, 提供財產約定書
如果有老人需要照顧的
也是需要提供相應的材料的
3.提供夫妻婚後感情的證據
以及分居時間和原因
4.女方懷孕期間, 分娩後1年內或者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
5、如果需要另一方給予經濟補償,
6、相應的財產證明材料, 包括雙方的收入情況, 存款數額等等
8、女方在懷孕期間, 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 男方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 可是在這個期間,
9、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任何一方需要經濟補償的, 可以提供財產約定書;任何一方有老人要照顧的, 都需要提供對應材料。
新規定一出,
當然, 現在也不乏一些為了房子假離婚的夫妻。 離婚時笑笑鬧鬧, 離婚協議隨隨便便的填寫, 自以為買了房子就能複合卻被對方擺了一道, 弄假成真, 這些人不在少數。 你自認為的假離婚在法律的意義上是真正的婚姻關係的終止, 不可撤銷。 一旦簽了字, 生了效, 後續的情況就不是你能預測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