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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婚姻法新規定:離婚比結婚更麻煩!想離婚沒門!你還敢離婚?

婚姻用心對待隨著90後成為結婚主力大軍, 離婚的也越來越多。 以前只是聽說有閃婚的, 現在更多的卻是閃離。 有時, 對於一些夫妻而言, 離婚也算是種解脫。

但以後的生活中, 有些婚不是想離就能離的。

2018婚姻法新規定:離婚比結婚更麻煩!想離婚沒門!你還敢離婚?

60年代, 70年代的時候, “離婚”二字在老百姓的印象當中還是比較陌生, 比較模糊的!看看我們身邊的父輩祖輩們, 他們一生中基本上沒有人去離婚!哪怕有時候吵架吵的驚天動地、打架打的血肉模糊;但絕口不提要“離婚”!吵架歸吵架, 打架歸打架,

好像和離婚沒有什麼關係似的!只要在親朋好友的勸和下, 在組織的調解下, 馬上就會和好如初, 繼續過日子!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非要鬧到離婚不可的地步!

再看看近些年, 閃婚閃離的大把大把的存在!離婚的成本太低太低, 造成婚姻也相對兒戲!沒有感情基礎沒關係,

只要你有錢我就嫁, 過不好大不了撈一筆離婚走人!即便有感情基礎, 小倆口也經常一言不合就輕而易舉的從嘴中蹦出“離婚”二字, 離了婚又開始後悔, 如果有人低頭認輸還好, 兩方都為了面子死撐, 那這個婚姻也真的就走到了盡頭!

為了阻止人隨隨便便離婚

現在也對離婚有了新規定

沒有滿足這些條件的

想離婚, 送你倆字“沒門!”

1.結婚證, 這個東西是證明你倆是合法夫妻

2.如果一方需要經濟補償的, 提供財產約定書

如果有老人需要照顧的

也是需要提供相應的材料的

3.提供夫妻婚後感情的證據

以及分居時間和原因

4.女方懷孕期間, 分娩後1年內或者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

5、如果需要另一方給予經濟補償,

可以提供財產約定書, 如果一方屬於照顧老人, 都是需要提供政策和對應材料。

6、相應的財產證明材料, 包括雙方的收入情況, 存款數額等等

8、女方在懷孕期間, 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 男方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 可是在這個期間,

如果女方提出離婚, 是可以的,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 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 也不在這個限制範圍內。

9、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任何一方需要經濟補償的, 可以提供財產約定書;任何一方有老人要照顧的, 都需要提供對應材料。

新規定一出,

大家不管是離婚還是結婚都要掂量清楚, 希望每一段婚姻都是始於愛情。 感情不易, 且行且珍惜!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 雙方互相包容, 互相體諒, 共同建立美好的家, 給家人和孩子一個溫馨的港灣。

當然, 現在也不乏一些為了房子假離婚的夫妻。 離婚時笑笑鬧鬧, 離婚協議隨隨便便的填寫, 自以為買了房子就能複合卻被對方擺了一道, 弄假成真, 這些人不在少數。 你自認為的假離婚在法律的意義上是真正的婚姻關係的終止, 不可撤銷。 一旦簽了字, 生了效, 後續的情況就不是你能預測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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