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人比較直接, 做事說話都不喜歡拐彎抹角, 也許就是這個性格吧, 我事業上是比較成功的, 但是在感情上我覺得我就是一個失敗者。
我和婆婆的關係一直都不好, 婆婆這個人和我一樣, 說話也是很直接的, 不過婆婆特別強勢, 她說的話就是聖旨, 就是命令, 這點讓我特別不舒服, 所以我常常會因為意見不合和婆婆吵架, 這點我也承認我自己的不好。
但是, 我們所有人的生活重心就是為了孩子, 為了這個家, 不管我有什麼缺點, 做人做事不能太過分吧。
上個星期兒子的生日成為了我和老公離婚的導火索。 老公這個人比較窩囊, 屬於那種三棍子打不出屁來的人, 但是這樣的性格和我倒是互補, 所以這些年來也算過得去。
今年是兒子十周歲的生日, 也算是一個大生日了, 往年兒子婆婆不給禮物也就算了, 今年這麼大的生日, 婆婆總該表示一下吧。
我電話告訴了我婆婆, 婆婆當天也來參加了我兒子的生日宴。 婆婆當著眾親友的面給了我兒子一萬元的大紅包, 當時我還特別高興呢, 沒想到等到生日宴結束, 婆婆居然來找我要回這一萬元。
送出去的錢哪有再要回的道理, 我當時就蒙圈了。
我當時就火了, 直接就和我婆婆吵了起來, 老公看到我們吵架, 過來勸架。 但是他的勸架讓我更加惱火, 因為他是幫著我婆婆說話的, 還怪我太看重錢, 說這錢本來就不應該給。
這還真的是母子同心啊, 我在乎的不是說這個錢, 而是我婆婆的做法, 做人不應該這樣啊!
我和老公因為這事大吵了一架, 一氣之下, 我們兩個第二天就去了民政局辦了離婚。
現在過去一個多月了, 冷靜下來, 其實我還是很後悔的, 畢竟我們也在一起那麼多年了, 可是我該怎麼開口?我真的不想先服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