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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省80元代駕費 酒駕被罰1000元拘留10天

民警對黃某進行酒精測試

青島新聞網3月14日訊暫住城陽的新疆籍漢族男子黃某, 接待來青辦事的朋友吃飯, 黃某酒席上喝了半瓶幹白葡萄酒。

酒後朋友找了一名代駕, 但黃某嫌貴執意親自開車, 結果途中被民警查獲。

3月13日晚9時許, 城陽文陽路泰城路口東100米處, 城陽交警大隊機動中隊與轄區派出所20餘名警力設點夜查, 對過往車輛進行篩查。 一輛黑色小轎車沿文陽路西向東行駛至夜查點處, 被民警攔下檢查, 司機下車後民警聞到一股酒味, 將司機帶到測試點, 經測試其酒精含量為63.8mg/100ml。

據瞭解, 司機姓黃38歲, 個體經商戶, 戶籍新疆暫住城陽區。 當天傍晚, 臨沂一個朋友來青辦事找到黃某聚會, 於是, 黃某駕車載朋友到流亭一飯店吃飯, 喝完酒後, 黃某朋友通過手機找了一名代駕, 需要付代駕費80元, 但黃某嫌貴非要自己開車, 結果, 在送朋友回賓館途中被黃某被民警查獲。

經查, 黃某曾在2008年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一次。 黃某涉嫌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將面臨被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0天、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且兩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3月13日晚, 城陽交警、刑警、治安、巡警和派出所合成勤務開展3月份集中整治酒駕、醉駕等違法犯罪行為。 當晚, 共出動警力130餘人, 設置夜查點7處。 共查獲酒後駕駛違法行為25起, 查處其他違法行為100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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