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轉眼已經過去10餘天了
小編今天帶來了2個好消息!
這第一個嘛~
就是
寧夏法檢系統招聘書記員485人!
報名時間為1月13日-17日
筆試科目為《書記員能力測驗》
第二個就是
醫師考試報名開始啦!
謔謔謔~消息重不重磅?
送給正在發愁找工作、考試的小夥伴們
那咱就不說多餘的話
直接公佈大傢伙關注的重要內容吧!
寧夏回族自治區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2018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
為適應司法體制改革需要, 建立一支專業化、職業化的聘用制書記員隊伍, 保障審判檢察工作順利開展, 根據中央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人民法院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寧夏司法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及《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 現就寧夏回族自治區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2018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党的領導;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四)遵循司法規律, 堅持人崗相適原則。
二、招聘崗位
2018年全區法院檢察院計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書記員485名, 其中, 法院系統365名, 檢察院系統120名, 具體崗位詳見《2018年全區法院檢察院公開招聘書記員崗位計畫一覽表》。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可以報考:
1.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道德品行及職業操守;
2.寧夏戶籍(公告發佈之日前取得)或寧夏生源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
3.年齡應當在18周歲以上, 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0日至2000年1月10日期間出生);
4.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法律類專業;
5.具備書記員崗位必需的速記速錄等業務技能;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 報考者還應當符合《2018年全區法院檢察院公開招聘書記員崗位計畫一覽表》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其他相關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在處分期間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或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調查、審理期間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其他不適宜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人員。
四、報名方式和程式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採取網路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登錄寧夏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nxpta.gov.cn), 點擊首頁“網上報名”後, 選擇“2018年全區法院檢察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
(二)報名時間
報考者於2018年1月13日9:00至1月17日18: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 報考者須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報名。
(三)報名程式。
1.用戶註冊:用戶註冊是報考人員進行報名時必備的環節, 只有註冊成功後才能進行網上報名。 註冊時姓名和身份證號須填寫本人真實資訊並核對無誤, 請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
2.上傳照片:報考人員網上註冊完成後, 須上傳經“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體審核通過並自動生成的照片。 “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體請在寧夏人事考試網首頁“下載中心”中下載, 解壓後請認真閱讀readme.doc文件。
3.填寫報名資訊:報考者請務必認真閱讀《報考須知》, 簽訂《誠信承諾書》,
報考時, 導航按鈕顏色為藍色表示已操作;為綠色表示待操作;為橙色表示目前不可操作。
4.應聘者要對填報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凡提供虛假錯誤資訊的招聘者, 取消招聘資格。 招聘者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信息, 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 填報虛假資訊隱瞞騙取考試資格的, 一經查實, 取消招聘資格, 並根據違規事實, 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記入考生個人誠信記錄。
5.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單位應在報考者提交報名申請後一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報考者在提交完整報名資訊一個工作日後,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是否通過。
網上報名期間,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崗位;2018年1月17日18:00以後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考生視為放棄。資格初審工作分別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和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負責。
6.結果確認: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後,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報名結果被正式確認後,不允許再調整報考崗位。報名結果被確認的應聘者,筆試前3天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逾期未列印准考證或丟失准考證而影響參加筆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7.筆試開考比例不低於1:1.5(該崗位招聘名額與報考人數之比)。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分別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和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提出意見,報自治區法院檢察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減少招聘名額或者取消招聘崗位。減少招聘名額、取消招聘崗位有關事項,經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後,在報名網站進行公告。被取消招聘崗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沒有改報的,視為考生放棄。
五、筆試
(一)筆試內容與科目。筆試主要測試法律知識和履行書記員崗位職責應知應會的專業知識以及與書記員工作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筆試科目為《書記員能力測驗》,分值150分。
(二)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隨時關注寧夏人事考試網公告)。以筆試准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准。考生必須攜帶准考證、有效身份證(過期身份證、戶籍證明等不作為有效證件)參加考試。
(三)筆試成績將分別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互聯網網站進行公佈。
(四)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劃定。
筆試結束後,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筆試情況分地區(自治區內五市地區)劃定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並按照招聘崗位所招聘的人數與筆試人數從高分到低分以不低於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減少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筆試成績低於最低分數控制線者不得參加面試。
六、資格複審
(一)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二)面試前複審: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複審,經複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資格複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別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互聯網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
(四)資格複審後,面試人員資格複審結果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資格複審通過的考生,進行面試。
七、面試
(一)面試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面試方案須提前報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後實施。面試組織實施單位需提前三天,通過發布面試公告並採取打電話或發資訊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試資格應聘者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同時做好通知記錄。
(二)面試的方式由各招聘單位根據實際和崗位的需要,可採取結構化面試或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
(三)面試滿分為150分。面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90分,各崗位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分數控制線的,取消招聘資格。
八、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一)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二)考試總成績將分別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互聯網網站進行公佈。
(三)根據考試總成績,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畫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時,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物件。
九、體檢
(一)體檢工作在自治區法院檢察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監督下,分別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的組織協調下,由各招聘單位負責實施,各招聘單位上一級紀檢監察部門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以複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准。
(四)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專案,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專案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五)體檢、複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六)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組織考察範圍。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在自治區法院檢察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監督下,分別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的組織協調下,由各招聘單位負責。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複審。
(三)考察中發現因個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誠信記錄、弄虛作假等行為且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在公告發佈之日前解除處分或超過處分期的除外),並確有事實依據,經紀檢監察部門書面確認的,應取消招聘資格。
(四)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資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由各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分別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審核後報自治區法院檢察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並分別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互聯網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或反映的問題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各招聘單位依法與所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對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招聘資格。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招聘資格。取消招聘資格後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十二、崗位職責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制書記員主要從事記錄、文書歸檔等事務性、程式性工作,以及其他輔助性工作。
(二)所招聘的崗位為聘用制書記員,所聘用人員不占編制,由招聘單位依法與所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三)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經考試考察未被聘用的或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招聘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四)聘用制書記員實行等級管理,等級分為初級、中級、高級,每一級設一等、二等、三等。晉升等級須通過書記員技能等級培訓考試。
十三、薪酬待遇
聘用制書記員薪酬待遇按照《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甯政法[2017]16號)中相關規定執行。
(一)聘用制書記員薪酬由基礎工資、崗位津貼、工齡工資和績效獎金構成,現階段工資水準約3000元/月~3500元/月;聘用制書記員薪酬標準隨員額內法官檢察官和司法輔助人員工資的調整予以適當調整。
(二)聘用制書記員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三)聘用制書記員在合同期內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婚喪假、產假、帶薪年休假以及其他權利。
十四、相關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自治區法院檢察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招聘條件、方式、時間等若有變動和調整,以報名網站公開發佈的公開招聘補充公告為准。
(二)對應聘者在公開招聘考試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冒名頂替、惡意報考等行為,以及考前無故放棄(不參加)面試、招聘後在規定時間內無故不報到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記入個人誠信記錄。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諮詢電話:法院0951-5915234,檢察院0951-5926032
技術諮詢電話: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舉報電話:法院0951-5915247,檢察院0951-5926386
附件:
1.2018年全區法院檢察院公開招聘書記員崗位計畫一覽表
2.法律類專業指導目錄(試行)
1月10日,國家衛計委發佈2018年醫師資格考試的公告
內容如下:
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1月10日—1月20日24日
現場審核時間:2018年1月27日—2018年2月9日
報名網址:國家醫學考試網 http://www.nmec.org.cn/
2018 年醫師資格考試實踐技能考試時間為 6 月 9 日至 15 日,醫學綜合筆試考試時間為 8 月 25 日至 26 日。
“一年兩試”試點醫學綜合筆試考試時間為11月23日-25日。
醫學綜合筆試(紙筆考試)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2.5小時。
醫學綜合筆試(電腦化考試)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 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2個小時。
軍事醫學內容加試考試時間為8月25日,其中,執業醫師為 17:00-18:00,執業助理醫師為 17:00-17:30。短線專業加試考試時間為 8 月 25 日 17:00-17:30,(詳見表 2、表 3)。
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核,逾期不予補報。考生應到工作(試用)單位所在地考點指定的地點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考生工作(試用)單位與戶籍所在地跨省、地區分離的,由試用單位推薦,可在試用單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軍隊考生從 2002 年起參加地方組織的實踐技能考試。根據衛醫發〔2002〕37 號文,從 2002 年起,助理醫師報考醫師的考生必須參加實踐技能考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規定,2018年將在全國舉行醫師資格考試,考試大綱不變。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兩個部分。
網上報名時間自公告發佈之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24時。請考生持有效身份證件按有關規定如實準確填報個人資訊。
現場審核時間為2018年1月27日至2018年2月9日,主要是對網上報名的考生進行本人照片採集和報名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請考生注意安排好報名時間,儘早網上報名。具體事宜可諮詢報名所在地考點辦公室。
[二、實踐技能考試]
全國考試時間為2018年6月9日至2018年6月15日,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實踐技能考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醫學綜合筆試]
全國統一考試時間如下:
臨床、中醫類別(中醫專業、少數民族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臨床、中醫類別(中醫專業、少數民族醫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18年8月25日和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和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專業執業助理醫師全國實行電腦化考試: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和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專業執業醫師全國實行電腦化考試:2018年8月25日和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軍事醫學執業助理醫師加試:2018年8月25日17:00-17:30。
軍事醫學執業醫師加試:2018年8月25日17:00-18:00。
院前急救崗位和兒科專業加試:2018年8月25日17:00-17:30。
除中醫類別少數民族醫專業外,執業醫師合格分數線為360分,執業助理醫師合格分數線為180分。
[四、其他事項]
(一)從2018年起,在全國開展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報考。
(二)2018年繼續開展醫師資格考試臨床執業醫師、臨床執業助理醫師、中醫類別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專業執業醫師和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醫學綜合筆試“一年兩試”試點。
在試點考區通過當年實踐技能考試,但未通過第一次醫學綜合筆試且無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可報名參加第二次醫學綜合筆試(含缺考考生)。
試點考區及其他安格有關規定及考試相關資訊,各考區、考點和考生可登錄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查詢,或者登錄國家醫學考試網和中國中醫藥考試認證網查詢。
國家衛生計生委網址:http://www.nhfpc.gov.cn/;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址:http://www.satcm.gov.cn/;
國家醫學考試網網址:http://www.nmec.org.cn/;
中國中醫藥考試認證網網址:http://www.tcmtest.org.cn/。排另行通知。
醫學綜合筆試“一年兩試”試點第二次考試時間如下:
臨床、中醫類別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18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臨床、中醫類別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18年11月24日和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2018年不組織中醫類別中醫專業(朝醫方向)、中醫類別傣醫專業考試。
(四)2018年繼續開展中醫類別哈薩克醫專業考試試點。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報考。
(五)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
報考者在提交完整報名資訊一個工作日後,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是否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崗位;2018年1月17日18:00以後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考生視為放棄。資格初審工作分別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和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負責。
6.結果確認: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後,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報名結果被正式確認後,不允許再調整報考崗位。報名結果被確認的應聘者,筆試前3天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逾期未列印准考證或丟失准考證而影響參加筆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7.筆試開考比例不低於1:1.5(該崗位招聘名額與報考人數之比)。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分別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和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提出意見,報自治區法院檢察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減少招聘名額或者取消招聘崗位。減少招聘名額、取消招聘崗位有關事項,經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後,在報名網站進行公告。被取消招聘崗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沒有改報的,視為考生放棄。
五、筆試
(一)筆試內容與科目。筆試主要測試法律知識和履行書記員崗位職責應知應會的專業知識以及與書記員工作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筆試科目為《書記員能力測驗》,分值150分。
(二)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隨時關注寧夏人事考試網公告)。以筆試准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准。考生必須攜帶准考證、有效身份證(過期身份證、戶籍證明等不作為有效證件)參加考試。
(三)筆試成績將分別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互聯網網站進行公佈。
(四)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劃定。
筆試結束後,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筆試情況分地區(自治區內五市地區)劃定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並按照招聘崗位所招聘的人數與筆試人數從高分到低分以不低於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減少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筆試成績低於最低分數控制線者不得參加面試。
六、資格複審
(一)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二)面試前複審: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複審,經複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資格複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別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互聯網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
(四)資格複審後,面試人員資格複審結果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資格複審通過的考生,進行面試。
七、面試
(一)面試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面試方案須提前報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後實施。面試組織實施單位需提前三天,通過發布面試公告並採取打電話或發資訊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試資格應聘者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同時做好通知記錄。
(二)面試的方式由各招聘單位根據實際和崗位的需要,可採取結構化面試或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
(三)面試滿分為150分。面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90分,各崗位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分數控制線的,取消招聘資格。
八、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一)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二)考試總成績將分別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互聯網網站進行公佈。
(三)根據考試總成績,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畫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時,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物件。
九、體檢
(一)體檢工作在自治區法院檢察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監督下,分別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的組織協調下,由各招聘單位負責實施,各招聘單位上一級紀檢監察部門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以複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准。
(四)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專案,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專案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五)體檢、複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六)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組織考察範圍。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在自治區法院檢察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監督下,分別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的組織協調下,由各招聘單位負責。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複審。
(三)考察中發現因個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誠信記錄、弄虛作假等行為且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在公告發佈之日前解除處分或超過處分期的除外),並確有事實依據,經紀檢監察部門書面確認的,應取消招聘資格。
(四)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資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由各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分別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審核後報自治區法院檢察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並分別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互聯網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或反映的問題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各招聘單位依法與所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對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招聘資格。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招聘資格。取消招聘資格後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十二、崗位職責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制書記員主要從事記錄、文書歸檔等事務性、程式性工作,以及其他輔助性工作。
(二)所招聘的崗位為聘用制書記員,所聘用人員不占編制,由招聘單位依法與所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三)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經考試考察未被聘用的或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招聘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四)聘用制書記員實行等級管理,等級分為初級、中級、高級,每一級設一等、二等、三等。晉升等級須通過書記員技能等級培訓考試。
十三、薪酬待遇
聘用制書記員薪酬待遇按照《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甯政法[2017]16號)中相關規定執行。
(一)聘用制書記員薪酬由基礎工資、崗位津貼、工齡工資和績效獎金構成,現階段工資水準約3000元/月~3500元/月;聘用制書記員薪酬標準隨員額內法官檢察官和司法輔助人員工資的調整予以適當調整。
(二)聘用制書記員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三)聘用制書記員在合同期內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婚喪假、產假、帶薪年休假以及其他權利。
十四、相關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自治區法院檢察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招聘條件、方式、時間等若有變動和調整,以報名網站公開發佈的公開招聘補充公告為准。
(二)對應聘者在公開招聘考試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冒名頂替、惡意報考等行為,以及考前無故放棄(不參加)面試、招聘後在規定時間內無故不報到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記入個人誠信記錄。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諮詢電話:法院0951-5915234,檢察院0951-5926032
技術諮詢電話: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舉報電話:法院0951-5915247,檢察院0951-5926386
附件:
1.2018年全區法院檢察院公開招聘書記員崗位計畫一覽表
2.法律類專業指導目錄(試行)
1月10日,國家衛計委發佈2018年醫師資格考試的公告
內容如下:
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1月10日—1月20日24日
現場審核時間:2018年1月27日—2018年2月9日
報名網址:國家醫學考試網 http://www.nmec.org.cn/
2018 年醫師資格考試實踐技能考試時間為 6 月 9 日至 15 日,醫學綜合筆試考試時間為 8 月 25 日至 26 日。
“一年兩試”試點醫學綜合筆試考試時間為11月23日-25日。
醫學綜合筆試(紙筆考試)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2.5小時。
醫學綜合筆試(電腦化考試)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 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2個小時。
軍事醫學內容加試考試時間為8月25日,其中,執業醫師為 17:00-18:00,執業助理醫師為 17:00-17:30。短線專業加試考試時間為 8 月 25 日 17:00-17:30,(詳見表 2、表 3)。
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核,逾期不予補報。考生應到工作(試用)單位所在地考點指定的地點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考生工作(試用)單位與戶籍所在地跨省、地區分離的,由試用單位推薦,可在試用單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軍隊考生從 2002 年起參加地方組織的實踐技能考試。根據衛醫發〔2002〕37 號文,從 2002 年起,助理醫師報考醫師的考生必須參加實踐技能考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規定,2018年將在全國舉行醫師資格考試,考試大綱不變。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兩個部分。
網上報名時間自公告發佈之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24時。請考生持有效身份證件按有關規定如實準確填報個人資訊。
現場審核時間為2018年1月27日至2018年2月9日,主要是對網上報名的考生進行本人照片採集和報名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請考生注意安排好報名時間,儘早網上報名。具體事宜可諮詢報名所在地考點辦公室。
[二、實踐技能考試]
全國考試時間為2018年6月9日至2018年6月15日,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實踐技能考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醫學綜合筆試]
全國統一考試時間如下:
臨床、中醫類別(中醫專業、少數民族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臨床、中醫類別(中醫專業、少數民族醫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18年8月25日和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和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專業執業助理醫師全國實行電腦化考試: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和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專業執業醫師全國實行電腦化考試:2018年8月25日和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軍事醫學執業助理醫師加試:2018年8月25日17:00-17:30。
軍事醫學執業醫師加試:2018年8月25日17:00-18:00。
院前急救崗位和兒科專業加試:2018年8月25日17:00-17:30。
除中醫類別少數民族醫專業外,執業醫師合格分數線為360分,執業助理醫師合格分數線為180分。
[四、其他事項]
(一)從2018年起,在全國開展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報考。
(二)2018年繼續開展醫師資格考試臨床執業醫師、臨床執業助理醫師、中醫類別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專業執業醫師和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醫學綜合筆試“一年兩試”試點。
在試點考區通過當年實踐技能考試,但未通過第一次醫學綜合筆試且無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可報名參加第二次醫學綜合筆試(含缺考考生)。
試點考區及其他安格有關規定及考試相關資訊,各考區、考點和考生可登錄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查詢,或者登錄國家醫學考試網和中國中醫藥考試認證網查詢。
國家衛生計生委網址:http://www.nhfpc.gov.cn/;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址:http://www.satcm.gov.cn/;
國家醫學考試網網址:http://www.nmec.org.cn/;
中國中醫藥考試認證網網址:http://www.tcmtest.org.cn/。排另行通知。
醫學綜合筆試“一年兩試”試點第二次考試時間如下:
臨床、中醫類別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18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臨床、中醫類別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18年11月24日和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2018年不組織中醫類別中醫專業(朝醫方向)、中醫類別傣醫專業考試。
(四)2018年繼續開展中醫類別哈薩克醫專業考試試點。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報考。
(五)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