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伊始, 馬上就要過春節了, 年終獎成為所有人都關注的話題。 但在這個興高采烈地準備歡度佳節的日子裡, 總有一些反差很大的新聞, 比如說:途牛裁員400人, 員工拿了賠償金開開心心放個假, 而網傳的萬達網科裁員, 從6000人縮減到300人, 只給了2個月工資的賠償。
再比如說說格力董明珠再次強調要給8萬員工每人2房1廳, 而有的公司給員工發錯了年終獎, 員工一陣開心之後, 又要員工退回來。 我只能說, 開心一秒是一秒, 最少曾經擁有過。
都知道年終獎是員工福利的一部分, 並且屬於整體薪酬的一塊。 在年底發年終獎的時候可能大家都會發現一個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 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並按以下計稅辦法, 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 除以12個月, 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 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 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
依照我國相關稅收法規規定, 想要算好年終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必須遵循一個標準, 通過兩個步驟, 同時時刻謹記三項注意。
一個標準: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 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兩個步驟:
第一步:確定稅率與速算扣除數
年終獎發放當月工資>3500:年終獎÷12
年終獎發放當月工資≦3500:[年終獎-(3500-當月工資)]÷12
以上均用商數確定稅率與速算扣除數
第二步:計算應納稅款
年終獎發放當月工資>3500:年終獎×稅率-速算扣除數
年終獎發放當月工資≦3500:[年終獎-(3500-當月工資)]×稅率-速算扣除數
三項注意:
1、在一個納稅年度內, 對每一個納稅人,
2、個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的獎金, 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 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 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3、注意年終獎1.8萬、5.4萬、10.8萬、42萬、66萬和96萬這幾個臨界點, 年終獎多領1元, 反而減少了稅後收入。
要知道年終獎屬於工資的一部分。 工資由這6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由此可見, 獎金是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 它不但是工資, 而且還要徵收個人所得稅。
另外, 基於年終獎屬工資性質, 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年終獎實際上屬於勞動者工資的一部分, 勞動者當年度已工作屆滿,
1.考核合格後才能享受年終獎;
2.考核前離開單位的不能拿年終獎;
3.發放時不在冊的員工不拿年終獎;
4.未做滿一年的員工不能拿年終獎;
5.年中離職的員工不能拿年終獎
拿到年終獎之後該怎麼處理呢?有的人會說拿去理財、有的說出國旅遊、有的要給自己買禮物…… 首先我們要看一下自身的財務狀況, 如果有貸款的首先應該按照約定數額還款, 不能應為逾期, 使個人信貸記錄受到影響。 如今對於個人征信要求越來越高的時代, 如果征信記錄出現問題, 將會影響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比如說買房、賣車、出國等。
所以, 大家拿到獎金之後, 首先要考慮到的是自己的信用卡都及時還上了沒有, 有沒有遺漏。 如果信用卡都已經及時還完了, 就可以放心的考慮各種理財了。
另外, 剩下的資金建議做下年度規劃, 做出合理分配, 堅持雞蛋不放在一個籃子裡面的原則。
年終獎理財因人而異, 有些人由於年終獎收入整體基數不高, 因此更加適合於短期、流動性好的貨幣基金、短期理財等;而對於年終獎收入較高的群體, 他們更加注重財富的保值、增值, 那麼高收益的基金、保險以及權益類產品都將會是不錯的選擇。
數額較少的, 以靈活性為主。 年終獎收入在1萬元以下的群體, 理財的靈活性往往是擺在第一位的。 過節全部花掉的可能性較高, 所以選擇低門檻的貨幣基金、短期理財是比較合適的。
要知道現在理財產品也都不承諾保本與剛兌,不少人曾經出現理財投資越投越少的個別情況。這裡不難看出選擇平臺的重要性,比如有利網不僅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更是堅持走車貸、消費貸的路線,風險控制通過大資料風控系統,從源頭降低風險係數。是廣大出借人的首要選擇。
所以選擇低門檻的貨幣基金、短期理財是比較合適的。要知道現在理財產品也都不承諾保本與剛兌,不少人曾經出現理財投資越投越少的個別情況。這裡不難看出選擇平臺的重要性,比如有利網不僅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更是堅持走車貸、消費貸的路線,風險控制通過大資料風控系統,從源頭降低風險係數。是廣大出借人的首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