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長沙4月11日訊為順利調入株洲縣城, 唐某給時任株洲縣縣委書記的王某甲和他的妻子打招呼求關照, 之後搖身一變成了縣民政局局長。 在王某甲的關照下, 唐某的兒子作為研究生被“人才引進”成縣領導秘書。 唐某投其所好, 特地定制了觀音像和佛像送給王某甲。
4月10日, 記者瞭解到, 近日, 經婁底市婁星區法院判決, 唐某因犯行賄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犯貪污罪, 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數罪並罰, 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
2007年下半年, 唐某通過當時的株洲市民政局副局長找到了時任株洲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科長的尹某幫忙打招呼, 尹某就是王某甲的妻子。 2007年10月, 在王某甲的關照下, 唐某順利調任株洲縣民政局局長。 王某甲還“順便”關照了唐某的兒子。 2010年, 王某甲利用職務便利向株洲縣人事領導小組成員打了個招呼, 2011年唐某的兒子通過“人才引進”的名義免試被安排進了株洲縣委接待辦工作, 隨後唐某的兒子又被借調到株洲縣縣委辦擔任了王某甲的秘書。 唐某兒子獲如此“優待”的理由是他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 但其實唐某的兒子直到2012年6月才取得碩士學位, 當時並不符合單位招聘的可免試條件。
唐某又陸續送給王某甲和尹某夫妻兩人價值數十萬元的購物卡。
據查, 唐某在2008年至2015年為謀取不正當利益, 給予時任株洲縣縣委書記王某甲財物累計折合人民幣60萬餘元。
為填補這些送禮的消耗, 升官後的唐某轉身就利用各種名義在公賬上將這些私賬報銷。 據查, 唐某在擔任株洲縣民政局局長期間, 利用職務便利, 採取騙取的手段, 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累計達到近50萬元。
專家觀點
邊貪腐邊拜佛是因理想信念缺失
官員一邊貪污一邊又求神拜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