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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宗索賠案全部敗訴,“職業打假人”再難成行業攔路虎!

20多年來, 褒揚與非議始終伴隨著“職業打假人”這個群體。 以東莞為例, 職業打假人的規模已達千人, 知假買假行為商業化、集團化傾向明顯,

甚至由此引發了由便利店經營者組成的“反對職業打假人聯盟”, 彼此之間的關係始終處於緊繃狀態, 衝突時有發生。

2元買“早產”鮮豆腐, 職業打假人起訴索賠1202元

2017年21月21日上午,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大審判庭, 程春華新型獨立合議庭開庭集中審理了251宗職業打假人的上訴案件。 經過法院調查, 郭某等6人在同一時間向同一法庭起訴了萬佳華日用品店等七個小微經營戶案件251宗, 同時向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投訴了上述經營戶, 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受理了投訴並已經依法做出了處理或正在進行處理。

判店家退回貨款2元, 駁回原告其餘索賠訴訟請求

郭某不服一審判決, 將該案連同其餘250宗案件一起上訴至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

但郭某不應認定為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第2款規定的消費者, 同時, 郭某已就萬佳華日用品店的有關違法向行政機關舉報投訴, 行政機關已經依法做出了處理或正在進行處理, 舉報者也將可能得到獎勵。 因此,

二審法院儘管不同意原審判決認定的理由, 但同意原審判決結果。

【點評】

職業打假人商業化、集團化的現狀, 已對多個行業產生嚴重影響, 藥品零售行業亦是其中的重災區。 據小編瞭解, 藥店在面對職業打假人的索賠時, 或自覺產品、服務、流程等存在瑕疵,

或害怕事件發酵產生不利影響, 或認為進入司法程式“小題大做”, 往往選擇息事寧人的態度並被迫承擔10倍賠償的後果。 事實上, 恰是因為當事人的姑息, 才使得職業打假人的氣焰愈發囂張, 進而發展成如今集團化的局面。

關於狙擊職業打假人, 各行各業也絞盡腦汁採取了系列應對措施。 仍以東莞為例, 當地商戶組建了多個以“反職業打假人惡意打假”為主題的微信群, 入群商家遭遇索賠後會拍下職業打假人的長相並傳到群裡“共用”。 據報導, 職業打假人被反職業打假聯盟的商家集體圍攻, 或索賠成功後在離開路上被襲擊的案件時有發生。

野蠻粗暴的處理方式顯然並不能根除職業打假人, 相反還會令雙方矛盾激化而引發其他惡性事件。

正本清源, 治理職業打假人亂象還需尋求法律途徑。 以此案為例, 法院審理認為, 職業打假人通過訴訟手段為自身牟利, 此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普通消費者的立法本意不符, 並且這種以訴訟為手段、以法院為工具的行為, 不僅造成司法資源的巨大浪費, 也極大影響法院司法權威。

中國雖非判例法國家,但成型的案例同樣會影響司法乃至立法的方向。事實上,判例是最鮮活、最精確的司法解釋,相信如是案件在國內絕不可能成為孤例。據此,零售藥店再遇職業打假人時,大可以“正當防衛”甚至“先發制人”。

中國雖非判例法國家,但成型的案例同樣會影響司法乃至立法的方向。事實上,判例是最鮮活、最精確的司法解釋,相信如是案件在國內絕不可能成為孤例。據此,零售藥店再遇職業打假人時,大可以“正當防衛”甚至“先發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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