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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朋友去唱歌,朋友又叫來更多的朋友,我中途溜走合適嗎?

這是發生在我身邊的事情!!!

同住的兩個同事說請我吃頓飯, 都是來打工的, 這一走以後多半就見不到了, 想著同事一場, 的確應該吃個散夥飯。

不過我說還是我請吧, 老闆剛結了工資給我, 也就我有點錢, 他們要等月底才有錢呢。

吃飯之後, 我開了錢, 他們還想唱歌, 我就說我得走了, 晚上的車, 這兩人不幹, 說我還得請他們唱歌, 不請不行, 沒辦法, 請就請吧。

到了唱歌的地方, 其實都已經有點酒意了,

我的意思是隨便喝點啤酒, 大家唱一唱, 聊一聊就行了, 我還要趕車呢, 別的就算了。 沒想到一個人說人少不熱鬧, 非要叫幾個朋友來, 幾個電話一打, 來了好幾個, 另一個看到, 覺得不服氣, 說我也可以叫人來, 又是幾個電話, 來了十多個。

這兩幫人來了之後, 相互之間好像還有點看不順眼, 幾句話後就開始鬥酒, 啤酒是一件接一件的要, 比著誰喝得快, 誰喝得多。

然後我就發現, 這裡面好像沒有我什麼事, 這些人我都不認識, 也不知道他們在爭什麼, 聲音很大很吵, 每個人都很激動, 但都和我沒什麼關係。

我去找那兩個同事, 一個找不到, 另一個已經喝醉睡在沙發上, 我叫了幾聲都沒有反應, 那一分鐘, 我還真有點懵, 不知道自己應該怎麼辦。

想了好一會, 才想起自己要趕車, 等走出來冷風一吹, 才想起今天好像是自己請客, 可是現在正的喝酒的是什麼人呢?我不認識啊。

捏了捏口袋裡的錢, 薄薄的幾張, 再想想裡面的人和啤酒, 我也只能選擇溜走。

回到宿舍拿了東西就走, 到了車上就睡, 等第二天早上醒來, 看到手機上有十多個未接電話, 全是那兩個朋友打來的, 我也不敢打回去。

現在想來還是挺慚愧的, 如果當時錢夠的話, 我肯定會買單的, 只是那時候的我沒辦法這樣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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