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陳大哥下班開著私家車回家, 途經沙坪壩一處轉彎處時, 與一輛電動車發生碰撞。
電動車上是一位外賣小哥, 兩車相撞後, 外賣小哥坐地不起, 並不讓陳大哥離開現場。
陳大哥說,
外賣小哥被撞倒後,
便坐在路邊把腳伸到了陳大哥車下,
不讓陳大哥離開,
陳大哥甚至懷疑這個人就是來“碰瓷”的。
報警後, 警方來到現場協調, 並瞭解事情的經過。
路邊監控拍下了整個事故的過程,
監控顯示電動車與私家車原本是同向而行, 在一個轉角處, 電動車突然變道, 與正常行駛中的私家車發生碰撞, 電動車才側翻, 同時電動車司機坐地不起。
私家車車主下車查看情況後, 電動車主提出要“千把塊錢解決問題”。
經過警方對現場證據判定, 此次事故由電動車負全責, 根據規定條例顯示, 在正常行駛中的車輛突然變道造成的事故, 均由變道車行承擔責任。
但因為外賣小哥堅稱自己有所受傷, 出於人道精神考慮, 警方建議私家車報保險方來對外賣小哥進行補償。
隨後, 在民警的調節干預下, 私家車主先帶上外賣小哥去醫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