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在互聯網時代潮流中的定位與價值變得愈發模糊, 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近日, 一條寫著“明天打發要飯的, 做甲方的感覺真好”的朋友圈,
該企業領導知悉事情嚴重性後, 要求該員工主動辭職。 據瞭解主人公之前是珠海某報紙的一位元記者, 最近剛從媒體跳槽到企業。
值得注意的是, 該員工說“平時大家都是這麼玩笑, 沒想太多”, 可想而知給企業作為“甲方”, 其員工並沒有真正尊重過“乙方”。
本來我們也認為並沒有什麼大不了, 但這則事情的起因, 竟然源於某汽車品牌活動。
據瞭解, 某汽車品牌在上週六(1月6日)在廣東某地進行了一場大型試駕、賽事+晚會的活動, 按照常理, 當然會邀請各大媒體從業人士參與其中, 該合作的合作, 該宣傳的宣傳。
當然, 汽車品牌不會直接管轄活動的舉行, 而是外包給一家公關公司類似的企業去運作。 而作為給媒體“車馬費”這種略顯尷尬的存在, 卻是媒體人士難以越過的一道坎。 同樣, 不管媒體人士付出時間、生活空間或是勞作等形式參與, 獲得一些酬勞也就變得順其自然了。
一位參與當時活動的汽車從業人士說到:“在high爆全場的某汽車品牌現場。 因為當晚, 邀請我前往珠海的企業, 並未給予應有的尊重。 這是我可以在此直言不諱說出來的。 而我,
在這裡, 汽車媒體與汽車廠家、公關企業之間是否應有利益關係, 我們就不去深挖。 而作為一家大型汽車企業, 公關團隊更應該意識到形象塑造的重要性, 但對旗下活動都可以如此隨便、對邀請的媒體都可以如此不尊重, 可想而知, 自家產品的宣傳到底可不可信, 對消費者誠不誠懇, 都是值得懷疑。 再多說一句, 當別人媒體尊重你的時候你卻“反其道而行之”, 試問會是怎樣的感覺。
附當事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