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們剛發佈了一篇文章《承德電動車"花樣作死"事故集錦》, 評論區裡網友的態度大概是這樣的▼
近日, 關於電動車的有一條通告來了!
公安部緊急下發《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
其中提到, 要求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 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1、嚴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
2、儘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
3、確需停放和充電的, 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 防止發生火災。
本通告所稱的電動車包括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
在樓道停放電動車有多危險▼
2017年9月25日, 浙江省台州市玉環市一群租房發生火災, 造成11人死亡。
2017年12月13日淩晨, 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 北京朝陽區十八裡店鄉白牆子村一村民宅基地自建房發生火災, 導致5人遇難。 經初步勘查, 火災是電動自行車引發。
2017年12月15日, 南昌市紅穀灘新區紅穀凱旋社區, 發生了一起電動車充電過程中著火, 引發的火災。 現場濃煙滾滾, 甚是嚇人!
據央視報導, 隨著電動自行車數量的猛增, 全國範圍內由電動車, 引發的火災也在不斷上升。
電動車使用中的安全隱患, 不容小覷!
據國家統計局資料, 2016年中國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達2.5億輛, 電動三輪車社會保有量達5000萬輛。
電動車風險存在原因:產品本身問題、使用環節的安全隱患和監管環節的失靈。 市場上大部分電動自行車產品已超過國家標準要求的限速和限重, 幾乎很難找到“國標車”。
如果電動車使用的是鉛酸電池, 其壽命只有一到兩年, 超期服役是存在很大安全隱患的。
電動車引發的這些火災都有個共同的教訓:樓道都堆滿了電動車自行車, 且多發生在夜間、午間休息時間。
而電動車燃燒實驗證明, 一旦電動車燃燒起來, 毒煙以每秒1米的速度快速向上, 所以1樓電動車著火很快會導致整幢樓陷入毒煙密佈的狀態, 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甚至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電動車停放、充電規範
公安部下發的通知中, 除了對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做出規定外, 還對落實停放充電管理責任及違法通知規定行為的處罰等做出了相關規定:
落實停放充電管理責任
對於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住宅社區、樓院, 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
對管理區域內電動車停放、充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
對於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範性檔,指導説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有條件的住宅社區、樓院,應當結合實際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場所。
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對住宅社區、樓院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並組織清理;
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
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民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電動車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時,要及時撥打“96119”舉報電話或者通過有效途徑,向公安機關舉報。
提醒各位電動車主,
千萬別在樓梯間、過道亂停車!
更不要隨便充電!
不要因為圖一時方便,
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後悔都來不及!
意外和明天,你永遠不知道哪個先來!
對於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範性檔,指導説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有條件的住宅社區、樓院,應當結合實際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場所。
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對住宅社區、樓院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並組織清理;
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
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民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電動車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時,要及時撥打“96119”舉報電話或者通過有效途徑,向公安機關舉報。
提醒各位電動車主,
千萬別在樓梯間、過道亂停車!
更不要隨便充電!
不要因為圖一時方便,
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後悔都來不及!
意外和明天,你永遠不知道哪個先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