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廣西網七星訊(通訊員 周雅萍)古語有雲:“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 ”然而桂林市一青年貪圖一時回報竟替他人人體運毒, 等待他的將是漫長的鐵窗煎熬。 近日, 桂林市七星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運輸毒品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劉某。
劉某系一90後小夥, 在網上結識一網友, 該網友聲稱“到雲南昆明幫他做事, 5天時間能賺1萬塊錢。 ”正缺錢花的劉某便動心答應了。 經網友安排, 劉某到達昆明後, 途徑孟連輾轉至緬甸猛平。 與網友相見後, 劉某被威脅要吞咽毒品海洛因幫運貨給貨主, 事成可以得到1萬元好處費。
檢察院認為, 犯罪嫌疑人劉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法規, 運輸毒品海洛因352.49克, 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之規定, 涉嫌運輸毒品犯罪, 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有逮捕必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 桂林市七星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運輸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劉某。
本案的發生令人唏噓, 劉某本可避免惡果卻被自己一時的貪念誤了一生。 檢察機關在此提醒, 任何收入都應當通過合法途徑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