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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要求保證學生睡眠 在校學習時長不超7小時

多彩貴州網訊(本網記者 金妮)1月12日, 貴州省教育廳下發通知, 再次要求進一步貫徹落實全省義務教育學校作息時間, 科學合理安排中小學生在校作息時間。 其中, 保證小學生每天10小時、初中生每天9小時的睡眠時間。 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 小學生不得超過6小時, 初中生不得超過7小時。

據悉, 2017年8月, 貴州省教育廳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全省義務教育學校作息時間的通知》, 其中要求:自2017年秋季學期開學起, 走讀學生(含寄宿制學校的走讀生)到校時間, 小學生不得早于8點, 初中生不得早於7點50分;義務教育學校要通過科學合理安排在校作息時間,

家校積極配合, 保證小學生每天10小時、初中生每天9小時的睡眠時間;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 小學生不得超過6小時, 初中生不得超過7小時;非寄宿制學校不得組織學生上晚自習;寄宿制學校住校生早上起床時間不得早於7點, 晚上就寢時間不超過22點。

根據督查和群眾反映, 個別地區和學校還存在認識不到位、落實不徹底、政策宣傳不深入、督促檢查不力等問題。 少數學校片面理解為到校時間就是學校開門時間, 導致學生在學校門口聚集和逗留, 存在安全隱患。 個別學校仍然要求或變相要求學生提前到校, 在校集中學習時間過長, 侵害師生正常休息權利, 引起學生家長反復舉報,

帶來不良影響。

為此, 貴州省教育廳再次下發《省教育廳關於切實落實義務教育學校作息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 通知要求, 各地各校要進一步遵循教育規律, 端正辦學思想, 優化教育生態, 嚴格執行作息時間規定, 形成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的辦學環境。 同時,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把規範辦學行為工作擺在突出位置, 強化以縣為主管理, 切實抓緊抓好。 校長是規範作息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貴州省教育廳將把規範作息管理情況納入督導評估考核指標, 作為每年春季、秋季學期開學工作檢查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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