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過繁華的商業中心, 走進安靜的住宅區, 打電話給老闆, 躲過物業的監督, 打開防盜門——別誤會, 這不是去做違法交易, 只是去吃頓飯。
餐飲業的蓬勃發展, 使市場業態百花齊放。 人們現在似乎有些不滿足在大型餐飲酒樓用餐, 市場應運而生出所謂的“私房菜”。 今天討論的私房菜, 指開在居民社區內, 以預定餐位為主的小餐廳。 這類餐廳, 大多沒有固定菜單, 以時令季節和店主安排決定菜品。 打開美食搜索軟體, 搜索“私房菜”關鍵字, 大城市之內都能搜索出幾十上百家, 這些餐廳出品良莠不齊, 服務有好有壞。
一、無證經營
我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
要想開一家合法的餐廳, 首要因素是必須有具備資質的營業場所, 也就是說,
二、監管缺位
私房菜無證經營的背後, 便是缺乏監管部門對其監督。
三、消防安全
餐廳需要火源對食物進行烹飪, 也需要大功率的烤箱等廚房用品, 且人員聚集密集, 所以餐廳一直是消防部門的嚴格管控的營業場所。 我國消防部門對餐廳也專門出臺的條例保證消防安全, 對於消防通道數量以及大小的設置、滅火器的數量與放置方式、應急指示燈如何安放都有明確的規定。 開在居民樓內的餐廳, 很難做到這些, 因為居民樓的設計只限於居住, 用水、用電負荷較小, 電梯設置等都不是按照營業場所的規範設計的。 在居民樓內開設營業性質的場所, 發生火災後果將不堪設想。
四、居民區的治安問題
現大多社區都設有門禁,
五、我們應該怎麼辦?
首先,對於沒有相關證照的餐廳,我們應該進行抵制,畢竟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況且開在居民樓內的餐廳在消防等方面也不具備開設餐廳的資質,我們沒有必要冒著重重風險,去吃一頓並沒有任何保證的飯。
其次,如果業主認為餐館的經營影響到了自己的生活,可以先與當事業主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再找物業或者居委會出面調解,說服出租住宅業主讓餐館停業。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報警,受影響的業主可以“侵犯相鄰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兩部司法解釋將“有利害關係業主的範圍原則上確定為在本棟建築物之內”,明確規定了利害關係人的最小範圍,即整棟樓的業主。這將使得住改商難度加大,只要有1名利害關係人向法院主張不同意,就可以“1票否決”。
圖片來自網路,如涉及版權請聯繫本平臺。
五、我們應該怎麼辦?
首先,對於沒有相關證照的餐廳,我們應該進行抵制,畢竟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況且開在居民樓內的餐廳在消防等方面也不具備開設餐廳的資質,我們沒有必要冒著重重風險,去吃一頓並沒有任何保證的飯。
其次,如果業主認為餐館的經營影響到了自己的生活,可以先與當事業主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再找物業或者居委會出面調解,說服出租住宅業主讓餐館停業。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報警,受影響的業主可以“侵犯相鄰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兩部司法解釋將“有利害關係業主的範圍原則上確定為在本棟建築物之內”,明確規定了利害關係人的最小範圍,即整棟樓的業主。這將使得住改商難度加大,只要有1名利害關係人向法院主張不同意,就可以“1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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