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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15日起實行經適房上市與回購

中國江西網移動採編訊 記者鄭周贇報導:3月14日, 中國江西網財經記者獲悉, 南昌市出臺經濟適用住房(以下簡稱經適房)上市與回購, 從15日起符合條件的經適房家庭可以選擇上市的方式來取得房屋完全產權, 也可以選擇回購的方式來退出所購經適房。

據悉, 2007年到2012年, 南昌市政府建設並配售經適房實物房源12000餘套。

值得注意的是, 已購經適房上市交易和回購後, 原經適房住房申請人不得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上市需購房滿5年

“隨著我市經適房陸續達到並超過5年上市期限, 群眾要求辦理上市的要求較為強烈。

”這是經適房實行上市和回購的客觀條件。

上市是指經適房購房人向政府繳納相關價款後將經濟適用住房由有限產權轉為完全產權的行為, 不包括經適房轉為完全產權後作為存量房交易的行為。

據南昌市政府相關負責人介紹, 取得經適房所有權證需購得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以購房合同備案時間為准), 申請人已繳清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款、相關稅費、銀行按揭貸款本息。

若購房人住房和經濟條件未超出申請上市時政府規定的住房保障標準, 繳納按(注明價格-購房價)×60%補繳土地收益、稅、費減免等價款;若購房人住房和經濟條件超出申請上市時政府規定的住房保障標準, 按(注明價格-購房價)×100%補繳土地收益、稅、費減免等價款。

關於辦理流程, 簡要而言, 購房人提出申請--購房人戶籍所在區住房保障部門受理審核(需要核查購房人住房情況和經濟條件, 以區分繳納價款標準)--區住房保障部門出具審核意見--購房人按規定補繳相應價款和契稅--市住房保障部門核驗—市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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