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專業機構調查,
超七成企業低繳社保,
你的單位繳夠沒?
線人今天為大家算一筆賬,
如果單位少報繳費工資,
你會少領多少錢?
▼
▼
▼
01
影響救命錢
單位少報繳費工資, 影響最直接的就是我們醫保帳戶中的“救命錢”。 繳費工資報少了, 劃入個人帳戶的金額也就相應減少了。
因為每月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是繳費工資的3%左右, 如果單位少報1000元工資, 那麼每月劃入個人帳戶的金額就會減少30元, 一年算下來就少了360元。 如果看病買藥時醫保帳戶中的錢不夠了, 還需參保人自己承擔。
02
影響養老錢
不少人心裡肯定盤算自己退休後能領多少養老金, 而養老金的多少, 和社保的職工繳費工資有直接的關係。
基本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 其中, 基礎養老金依據參保人員在職期間的繳費工資和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計算。 職工繳費工資越高,
03
影響工傷待遇
若職工發生工傷, 其工傷殘津貼、工傷職工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待遇的發放, 均參照職工社保的繳費工資計算。
以發生四級傷殘為例, 如果單位少報1000元, 職工將少拿傷殘補助金21000元, 同時每月還將少拿傷殘津貼750元。
由此可見,
單位省了小錢,
卻會給職工帶來巨大的損失,
如果職工遇見社保糾紛,
該如何處理呢?
▼
▼
▼
如果遇到下面這些社保糾紛,
可以按照相關法律進行解決!
我想問下員工和單位發生補繳社會保險的爭議該咋個解決?
《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處理辦法》規定, 社會保險金的發放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給付屬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法定職責。
我還想問下單位與員工約定不繳社保的協議是不是有效?
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征繳範圍內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 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標準繳納。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只有參加和繳納的義務, 而沒有放棄的權利。
我還問下單位未為員工辦理失業登記需賠償損失不?
《社會保險法》第45條規定:失業人員在失業前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如果因為單位未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失業登記, 導致員工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 應承擔賠償責任。
我再問下單位與員工約定的工傷賠償金額低於法定數額,
當工傷賠償發生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 自願簽訂的和解協定履行完畢後, 一方當事人反悔, 主張雙方約定無效的, 一般不予支持。 但若雙方的權利義務明顯失衡, 仲裁委或法院可予以適當調整。
我最後問下女職工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 單位是否應該補足差額?
《社會保險法》第56條規定, 女職工生育期間享受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 降低女職工的工資, ……”
由此可知,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應保持不變,
來源 | 四川省總工會、惠州工會
編輯 | 葉燦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