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我市市區空氣品質狀況(AQI)“優、良”天數比例為98.9%, 達成率位列全省第二, 空氣品質綜合指數為3.50, 優於2016年0.01個單位, 全省綜合排名上升一個位次至第七;10個縣(市)環境空氣品質均達到或優於國家二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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