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 “生命在於運動”, 尤其是對於癌症患者來說, 更應該進行運動。 癌症患者在治療期間一般會有比較長的臥床時間, 如果不運動, 就有可能出現肌肉萎縮、器官組織功能退化等問題。 但是, 很多患者認為自己患了“不治之症”, 運動也沒什麼用。 還有的患者認為, 生病了就應該臥床休息, 這些都是錯誤的。 癌症患者不僅應該進行鍛煉, 而且這些鍛煉對病人是非常有益的。
患者在進行運動以前, 應該請醫生對身體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做到充分瞭解自己, 然後根據自身情況, 選擇適合自己的運動項目。
癌症患者運動原則
1. 個體化原則:根據自身請款, 選擇適合自己的運動項目, 運動強度以及運動時間。
2. 分段性原則:患者進行運動要循序漸進地進行。
第一階段:長期臥床或者術後臥床的患者, 可以選擇做不費太多力氣的簡單動作。
第二階段:可以下床進行走動以後, 患者可以選擇散步等, 為接下來的鍛煉創造條件。
第三階段:患者可以整日離床以後, 可以適當增加運動量,
3. 全面性原則:患者進行鍛煉應注意全身運動與局部運動相結合, 從而發揮康復醫療的最大效果。
4. 漸進式原則:癌症患者進行運動時一定要循序漸進, 切忌不要“一步到位”, 患者應該根據身體的情況, 逐漸增大運動量。
5. 持續性原則:患者的體力恢復絕不是一天兩天就能有效果的, 只有堅持不懈的運動才能收穫想要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