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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作偽證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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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珠暉公安分局衡州派出所破獲首例作偽證案, 刑事拘留作偽證男子1名。

案情回顧:

2017年6月, 衡州派出所在辦理“413”組織考試作弊案的過程中, 犯罪嫌疑人李某康的父親李某紅(男, 51歲, 祁東縣人)在衡州所指認周某代替其兒子參加了2017年4月13日湖南高速鐵路職業學院的單招考試。 衡州所遂通過李某紅的辨認筆錄對周某進行網上追逃。

2018年1月6日, 周某被抓獲歸案, 但是周某卻否認其代替過李某康參加了單招考試, 並且向公安機關提供了當時他正在深圳韻達快遞公司上班的打卡記錄,

該記錄確實能夠證實周某2017年4月13日下午13時至2017年4月14日0時在深圳韻達快遞公司上班。 專案民警李旋、李樂再次對李某紅展開詢問, 李某紅最終交代稱, 周某並不是代替其兒子李某康參加單招考試的“槍手”, 其去年六月份作偽證指認周某只是為了給其兒子李某康爭取取保候審。

目前, 作偽證男子李某紅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還在進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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