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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出軌離婚要10萬精神補償,我給她20萬讓她趕緊滾

托爾斯泰說: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 不幸的婚姻卻各不相同。

我不幸的婚姻是從我愛上一個不該愛的女人開始的。

她是單位的一枝花, 追她的人排隊能排200米長。 每個男人都想娶她回家, 能跟她說上一句話都會樂上半天。

據說她讀大學的時候還演過校園宣傳片, 總之, 這是一個女人見了嫉妒、男人見了愛慕的女人。

我追她花了很大力氣, 花了很大智慧。 她身邊的男人太多了, 我根本不起眼。

我就另闢蹊徑, 把她的閨蜜、父母甚至親戚哄得很滿意。

久而久之, 她身邊的人都在說我的好話, 她就自然多看我幾眼, 然而我並沒有急著去追她, 而是和她若即若離。 不是說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就這樣我才成功俘獲她的芳心。

女人一旦追到手, 時間長了感覺也就歸於平淡。 可是家庭生活不就是平平淡淡才是真嗎?

我對婚姻的追求是:柴米油鹽、平平淡淡。 吃過晚飯、散散步、看看電視……

但是她是一個熱鬧慣了的人, 她也被眾星捧月捧習慣了。 她要出去玩, 我開始還陪著一起去, 時間長了我是真的不喜歡亂糟糟的玩樂, 我也就不陪她了。

可是我怎麼也沒想到她會和單位58歲的領導好上, 58歲的領導還有一個18歲的兒子。

單位我也沒辦法待下去了, 每天面對的眼神都是嘲諷。

我要離婚, 但是她堅決不同意。 我想起訴離婚, 但是我沒有抓到什麼把柄, 一切不過是風言風語。

我查看了很多法律條文, 有一條是分居兩年以上可以起訴離婚。

我想只能走這一條了, 我搬了出去,

也申請了調動到鄉下工作, 眼不見心不煩吧。

可是她太有名氣了, 我還是時不時能聽到她的消息, 據說和領導掰了, 又和一個大學生好上了。

可是我是她名義上的丈夫, 每天生活在花邊輿論的中心, 這個滋味太難受了。

就連我的父母也聽到了消息,

問我是怎麼回事, 我只能敷衍過去。

我決定找她談一談, 這次她估計被大學生迷得五迷三道的, 很痛快答應離婚, 不過要10萬的精神補償費。

我一聽立馬同意了, 心想不要說10萬, 給你20萬, 馬上滾, 馬上從我眼前消失。

婚姻是兩個人相互扶持走完一生, 兩個人必須有相同的價值觀、人生觀, 這是不到10個月的婚姻給我的慘痛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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