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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的不一定為實,獲取真相靠什麼?

事物的本質是什麼?事情的真相又是什麼?所謂眼見為實, 所謂縝密推理, 你確定你就能獲得真相嗎?

眼見的不一定是真相

生活中, 有時會遇到這種情境。 我們以為自己“親眼看到”了, 但實際上看到的, 並不一定是事物的真面目。 比如梅麗所遇到的情況:

梅麗回到家, 瞅了一眼客廳, 一個人向她點頭致意。 這人有著熟悉的面孔, 坐在丈夫的專屬椅子上。 她認為“我丈夫坐在客廳”, 便進了臥室。 但事實上, 梅麗認錯了椅子上的人, 那不是她丈夫, 是她丈夫的哥哥。 她丈夫坐在客廳另一面的牆角, 正打瞌睡, 位置剛好處於梅麗的盲區。

梅麗知道她丈夫坐在客廳嗎?她當然知道, 她相信他就在那裡, 並親眼確認, 而事實上她丈夫也的確在客廳裡。 然而, 客廳裡還有一些她不知道的事實因素, 因此她所謂的認識是不正確的。 有時我們看到的事情與自己一直“以為”的一致, 就認為所看到的正是事情的本來真相。

白天你外出不在家, 媽媽的朋友帶小女兒到家裡串門。 大人說話聊天, 小朋友坐不住, 就起來閒逛, 走到冰箱那打開看有沒有好吃的, 發現有一瓶雪碧, 就拿出來喝了(問過大人後喝的)。 而這瓶雪碧是你昨晚特意買來, 等著今天冰鎮後晚上回家喝的。 你清楚記得冰箱裡有一瓶冰鎮雪碧在等著自己, 並且確定這件事。 你所知道的情況是合理的, 是真的, 只是你不知道家裡發生了什麼。

這種情況下, 你確定冰箱裡還有那瓶雪碧嗎?當然, 對你而言, 絕對相信它是存在的。 然而還有種情況, 它仍然在冰箱裡, 是因為小朋友突然改變主意, 不喝了。 因此你所認為的是正確的, 即冰箱裡的確有瓶雪碧,

並且你有充分的理由相信, 回到家時雪碧就在冰箱裡等著自己。

這與梅麗所看到的情況很類似, 都在於當事人不知道某些事實因素。 更有甚者, 雪碧在冰箱裡的真相是全靠運氣的, 畢竟, 它是因為小朋友一念之差沒喝而已—看看, 有時候你看到的真相竟然有運氣成分在裡面。

怎樣才算是獲得了真相?

那麼對於人類的主觀認知來說, 究竟怎樣才算是獲得了真相?千百年來, 人類為獲取事物的本質真相, 發展出一種固定模式, 哲學家們稱之為“三要素”, 即所謂的“合理的真實信念”。

當且僅當:(1)B本身是真實的;(2)A相信B是真實的;(3)A相信B為真實又合理的(得到確證、辯護或有理據的)。 這種情況下, 我們才可以說:某個人A“知道”某個事件B,

或者說, A掌握了關於B的情況。 也就是說, 這樣情況下, 一個人才能獲得真實可靠的事情真相, 或事物本質。

這三個條件每一點都是必要的, 缺一不可。 比如, 一個人買了彩票但後來又丟了, 並且他認為自己也不會中獎。 事實上他的確沒中獎, 但由於他的相信是無適當理由的(未經確證), 所以不能稱作是真相。 畢竟他無法確證自己真的沒中獎。

然而, 流行千百年後, 這種模式在20世紀遇到了挑戰。 20世紀60年代, 美國一位哲學家葛梯爾提出了異議, 即使三個條件全部滿足, 依然不能確定所知道的一定是真的, 即合理(確證)的真實信念不一定是真相。 這就是著名的“葛梯爾問題”。

葛梯爾還列舉了反證事例, 結果一石激起千層浪, 葛梯爾問題引爆了人類認識論的革命性變革。

認識真相的能力不能出錯

幾十年來, 圍繞葛梯爾問題, 哲學家們產生了激烈討論。 其中, 英國愛丁堡大學哲學家對葛梯爾問題進行了非常深入的演繹。

首先, 我們來看這個例子, 主角是一個叫“溫杜”的人。

溫杜通過查看溫度計, 確定了房間裡的溫度是多少, 並且相信這個度數。 這個認識就是室溫的真相, 有很高的可靠性, 並且以此為基礎, 再形成其他任何認識, 都將是正確的。 此外, 他也沒有理由認為溫度計有毛病。 然而實際上, 溫度計是壞的, 會在一定範圍內隨機波動, 而溫杜對此完全不知情。 同時, 房間裡藏了一位經紀人, 他控制著溫控計, 並且保證溫杜每次查看溫度計時, 所讀到的度數, 都與房間實際溫度相吻合。

溫杜對室溫真相所持有的認識,顯然是真實的,並且不是靠運氣得來的。他每次查看溫度計時,有人特意將正確度數顯示給他,並保證吻合於室溫。但這種“真相”依然有問題。

對事物真相本質的認識,包含兩大因素。一是絕不能摻雜運氣成分(如雪碧在冰箱裡),必須是“板上釘釘”的真實信念,這屬於人們“認知成功”的範疇;二是它暗含一種自我能力,換句話說,所謂的真實信念其實是一個人認知能力的產物。

但是在溫杜的事例中,出現了另一個變數—他人的能力。溫杜所認為的真相出現問題,就緣於此,認識包含的第二大因素—能力出錯了。儘管從某種意義上,溫杜所形成的認識能確證是真實的,但這種真實與溫杜自己的能力毫關關係,並且只與另外一個隱藏的經紀人有關。也就是說,儘管溫杜獲得了認知成功,也不是靠運氣,但這不是他自己認知能力的產物。

自己的能力至關重要

為了更好地說明這一點,可以拿射箭為例來對比,把認知上的成功—對真相本質的認識,比作是射箭上的成功。認識,就是射中靶心的成就,並且只有靠自己射中靶心,才能稱其為成就。如果你做到了,就是真的做到了,不是靠運氣、他人能力等因素。

成就,顯然包括成功且又不等於成功。如果一名弓箭手沒有任何射箭能力,卻射中了靶心,儘管他成功了,卻不能說他獲得了成就。弓箭手的成功要建立在射箭準確度、風的把握、瞄準方向等相關能力的運用上,這非常關鍵。此外,一個嫺熟的弓箭手射中目標,但他成功僅是由於一陣偶然的強風所致,那麼儘管他成功了,並且擁有相關能力,但依然算不上是成就。因此,獲得認知上的成功必須依靠相關能力的運用(也就是靠一個人的能力獲取成功),而這恰好是葛梯爾類型的問題中所缺乏的。

也就是說,成功不一定是成就,除非是靠你自己能力獲取的。同樣,合理的真實信念也不一定是本質認識,除非是你靠自己能力正確獲取到的。

然而要清楚,這並不是說獲取本質認識必須全靠我們的第一手資訊,否則,這個認識論就將排除從書本獲取知識的可能性了。

文章摘自《大科技·百科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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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與房間實際溫度相吻合。

溫杜對室溫真相所持有的認識,顯然是真實的,並且不是靠運氣得來的。他每次查看溫度計時,有人特意將正確度數顯示給他,並保證吻合於室溫。但這種“真相”依然有問題。

對事物真相本質的認識,包含兩大因素。一是絕不能摻雜運氣成分(如雪碧在冰箱裡),必須是“板上釘釘”的真實信念,這屬於人們“認知成功”的範疇;二是它暗含一種自我能力,換句話說,所謂的真實信念其實是一個人認知能力的產物。

但是在溫杜的事例中,出現了另一個變數—他人的能力。溫杜所認為的真相出現問題,就緣於此,認識包含的第二大因素—能力出錯了。儘管從某種意義上,溫杜所形成的認識能確證是真實的,但這種真實與溫杜自己的能力毫關關係,並且只與另外一個隱藏的經紀人有關。也就是說,儘管溫杜獲得了認知成功,也不是靠運氣,但這不是他自己認知能力的產物。

自己的能力至關重要

為了更好地說明這一點,可以拿射箭為例來對比,把認知上的成功—對真相本質的認識,比作是射箭上的成功。認識,就是射中靶心的成就,並且只有靠自己射中靶心,才能稱其為成就。如果你做到了,就是真的做到了,不是靠運氣、他人能力等因素。

成就,顯然包括成功且又不等於成功。如果一名弓箭手沒有任何射箭能力,卻射中了靶心,儘管他成功了,卻不能說他獲得了成就。弓箭手的成功要建立在射箭準確度、風的把握、瞄準方向等相關能力的運用上,這非常關鍵。此外,一個嫺熟的弓箭手射中目標,但他成功僅是由於一陣偶然的強風所致,那麼儘管他成功了,並且擁有相關能力,但依然算不上是成就。因此,獲得認知上的成功必須依靠相關能力的運用(也就是靠一個人的能力獲取成功),而這恰好是葛梯爾類型的問題中所缺乏的。

也就是說,成功不一定是成就,除非是靠你自己能力獲取的。同樣,合理的真實信念也不一定是本質認識,除非是你靠自己能力正確獲取到的。

然而要清楚,這並不是說獲取本質認識必須全靠我們的第一手資訊,否則,這個認識論就將排除從書本獲取知識的可能性了。

文章摘自《大科技·百科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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