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叫劉牛, 今年28歲, 處了個物件, 也是本地人, 我們是在縣城打工的時候認識的, 到現在為止談了已經談了三年了。 照理說, 談了這麼長時間, 我們的感情應該不錯啊, 可以結婚了啊, 可是我們就在房子問題上有了很大的分歧, 導致我們最後不歡而散,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昵來自農村, 高中畢業後就到縣城裡面打工去了, 為的是能就近照顧下媽媽, 按理說我打工了快八年了, 手裡在城裡首付的錢夠了,
我家裡的情況女友也知道, 我根本拿不出在縣城中心買房的錢, 我提議在郊區買一套, 縣城也就這麼大點, 真心沒必要非要往中心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