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合肥女子回應阻礙高鐵發車:學校憑什麼讓我停職 我教學沒過錯

#新聞語錄#“我教學沒過錯, 學校憑啥讓我停職。 ”——“高鐵扒門”女子回應阻礙高鐵發車稱, ①老公沒有遲到, 一家三口是一起進車站的;②沒有攔動車, “我只是個人, 怎麼可能攔在動車前面阻止它開呢?”③只是在火車站犯了一點錯, 教學沒過錯, 工作單位為什麼給予我不相干的處罰?

視頻截圖

女子強行阻礙高鐵發車致列車晚點

1月5日, 合肥火車站, 在一列由蚌埠開往廣州南的列車上, 一名帶著孩子的婦女羅某以“等老公章某”為名, 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 並讓列車員通知檢票員放行其老公。 在列車員勸阻她不要耽誤整車人的時間過程中她一直大喊:我老公來我就走!列車員和乘客多次勸解無果, 最後造成列車晚點4分鐘。

車上的乘客對該女子的行為氣憤不已, “高鐵站的工作人員真的很禮貌很客氣的在執法了, 一直在勸阻這個婦女‘要麼下去要麼上來,

不要耽誤一車人的時間’!”但是該女子並沒有意識到自己行為有何不妥。 一直高聲大叫呼喊讓其“老公上車”。

高鐵工作人員兩名執法人員最後採取強硬措施, 把她拖到車門外, 但她倒地後用腳卡住車門。 工作人員因為怕她的腳夾住, 不得已將車門重新打開, 這名女子又重新鑽進列車。

1月9日中午, 合肥鐵路警方針對網上熱傳的“女子以等老公為名阻止列車車門關閉”進行了情況說明。 具體說明如下:

1月5日, 由蚌埠南開往廣州南站的G1747次列車在合肥站停站辦客時, 一名帶著孩子的婦女羅某以等老公為名, 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 鐵路工作人員和乘客多次勸解, 該女子仍強行扒阻車門, 造成該列車晚點發車。 據瞭解, 目前鐵路公安已介入調查處理。

目擊者講述

廣播通知發車後女子從車內沖到車門

當時在G1747次列車上的目擊者陳小姐說, 高鐵列車到站之後自己進入3號車廂, “在當天16點39分左右的時候, 月臺上已經沒有人了, 廣播通知列車就要發車了, 視頻中的涉事女士從車廂內突然沖出來, 堵在3號車廂門口。 ”陳小姐告訴北青報記者, 當時3號車廂門口圍了很多人, 自己還告訴朋友這輛車出狀況了。

“這位女士就說自己是16點38分到的月臺, 沒有遲到, 不能關門。 ”陳小姐說, 當時周圍很多人都在勸她, 要麼先上來讓她老公改簽, 要麼就一起下車, 但是這位女士表示不行, 自己已經買了票了, 不能改簽, 並且告訴列車長:“你讓檢票員放行一下, 讓我老公出來,

就能發車了。 ”陳小姐告訴記者, 整個爭執過程大約持續了七八分鐘, 最後相關人員打了一個電話讓檢票口放行, 他們一家三口都上了車。

據目擊者稱, 最終, G1747次列車從合肥站發車的時間大約是16點52分, “開車的時候我還拍了雪景”。 陳小姐介紹, 上車後, 列車長教育了這位女士, 表示她這個舉動是不對的, 很危險, 但這位女士堅稱她是有票的, 而且自稱是16點38分到的, 後來她就沒說什麼了。

而涉事女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當時知道要趕不上車時, 她拉著女兒跑在前面, 但是老公拿著行李在後面, 檢票工作人員直接放兩人進去, 後來發現老公被攔下。 該女子稱她不是“攔著車”, 只是在門口站著, “只要我老公10秒內能下來, 就沒事了。

涉事女子為高級教師 已被單位停職

1月9日下午, 合肥廬陽區召開新聞通氣會表示, 事件當事人為永紅路小學教師羅某, 已於當天下午停職檢查。

廬陽區相關負責人稱, 1月9日上午11:40, 廬陽區教體局負責人從網上得知, 永紅路小學教師羅某因等候愛人阻擾列車關門發車事件後, 區教體局立即成立事件調查處置小組(由教體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 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 監察室主任及永紅路小學校長為組員)。 分頭向合肥火車站和當事人瞭解真實情況。

經查, 1月5日, 在由合肥站開往廣州南的G1747次高鐵列車上, 永紅路小學教師羅某為等候愛人, 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 並要求列車員通知檢票員放行其愛人, 列車員和乘客多次勸解無果。 此舉行為極壞、影響惡劣。

1月9日下午14:30,廬陽區教體局召開局黨委會,對此事件作出如下處理:一、責成當事人羅某立即停職檢查;二、勒令永紅路小學就教師隊伍建設作出深刻檢查,深入調查事件原因,依法依規依紀處置到位;三、區教體局舉一反三,在全區教育系統中廣泛開展學法守法及師德師風警示教育,嚴厲杜絕此類現象再度發生。

從永紅路小學獲知,涉事教師羅某是該校教導處副主任,任小學語文高級教師,從教20餘年。有著豐富教學經驗和豐碩的教學成果。2009年羅某所帶班級榮獲區級優秀中隊,2010年她又被評為區級德育先進個人,2011年被評委區級優秀班主任。她連續3年榮獲輔導學生作文比賽金獎,2011年8月教授的閱讀錄影課獲得安徽省錄影課一等獎,2011年12月榮獲區級語文教學能手。

“高鐵扒門”女子:學校憑什麼讓我停職 我教學沒過錯

“高鐵扒門”當事女子自己的解釋來了:我沒有攔著車,我只是個人,怎麼可能攔在動車前面阻止它開呢?! 最後,學校憑什麼讓我停職?我教學又沒過錯。

高鐵扒門事件的解釋長文

羅某:網路上鬧得沸沸揚揚的攔高鐵事件,確實有這麼個事情,中間也發生了一些不愉快。但很多說法是不是網上說的那樣的,第一我老公沒有遲到,我們一家三口是一起進車站的,第二我沒有攔動車。 上週五,我和老公帶著女兒去廣州辦事。坐的是G1747次車,從合肥到廣州,原定16:39發車。因為我們跑錯了車站,到檢票口的時候已經是16:37了,但我在計程車上查到這個車已經晚點到16:52發車了。 當時我知道快趕不上了,就拉著女兒跑在前面,老公拿著行李在後面。到檢票口的時候,檢票口沒有關,有工作人員,但工作人員沒有檢我們的票,也沒有攔我們,就放我和女兒過去了。下去之後,我發現老公沒下來。給他打電話,他說他被檢票人員攔下了。當時我們的身份證和行李都在我老公身上。 當時我在跟列車長說,我老公就在樓上,10秒鐘就能上車,麻煩他用對講機叫樓上放一下行,但他們就是不幫我說。我下去的時候,看到車還沒有開,車門是開著的。我覺得動車在一個站就停10分鐘,我還剩2分鐘,我為什麼就不能上車呢?只要我老公10秒內能下來,就沒事了,我當時是不是只能讓我老公下來?我這樣做有錯嗎?我覺得10秒鐘就能下來的事,為什麼就不讓他下來呢,我就在門口站著了。 我跟他講了事實,我老公就在上面,10秒鐘就能下來。從頭到尾,他們總共拉了我5分鐘,但他們就是不打電話給樓上工作人員,把我老公放下來。如果當時溝通好了,10秒鐘就解決了,根本不影響動車的開車。 再說一次:我沒有攔著車,我只是個人,怎麼可能攔在動車前面阻止它開呢?! 最後,學校憑什麼讓我停職?我教學又沒過錯。如果覺得我擾亂公共秩序,我也受到了警方給予警告以及批評。我是在火車站犯了一點錯,為什麼我的工作單位給予我不相干的處罰。

法規

業內人士:停止檢票後

旅客不能再進站

昨天,記者聯繫到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有限公司西安動車段黨委幹事王曙天,其多年從事與高鐵相關工作。王曙天告訴記者,目前國內每個車站停止檢票的時間不一樣,但是停止檢票後肯定不能再進站了,錯過了只能改簽。

而扒車門的行為會產生危險嗎?王曙天對記者表示,高鐵的門都是自動彈回來的,門沒有關的情況下高鐵肯定是不會開的,對當事人本身不會造成太大的危險。但是,視頻中這位元女士的行為可能嚴重影響鐵路運輸組織,“車站裡前一輛車出去,後面一輛車才能進來,車一直停在站裡,後面的車進不來,可能會影響後續很多趟列車的運行。”除此之外,“這種行為也會給工作人員帶來一定的麻煩,增加了很多工作量。”

律師:非法攔截列車等行為

可給予行政拘留或罰款

昨天,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表示,對於這種阻礙列車關門的行為,一般來說是不構成刑事責任的,除非是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才能夠依《刑法》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進行處罰。如果達不到危害公共安全的標準,一般是給予行政處罰。《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一)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二)擾亂鐵路運輸指揮調度機構以及車站、列車的正常秩序;(十五)強行登乘或者以拒絕下車等方式強佔列車;(十六)衝擊、堵塞、佔用進出站通道或者候車區、月臺。

韓驍認為,該女子的行為已經違反上述四項的規定。根據該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七十七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因此根據該條例可以對其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同時,該女子的行為也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依法可以對其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韓驍表示,面對這種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阻礙列車駛出月臺的行為,為了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在月臺的鐵路民警可以採取行政強制措施。

該女子會不會入“鐵路黑名單”?

未造成列車嚴重延誤,尚不足進入黑名單

據瞭解,目前針對不服從秩序的乘客,飛機會有黑名單,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等行為也將被列入“黑名單”。有網友建議,針對上述行為設立“鐵路黑名單”。

鐵路領域知名專家、同濟大學孫章教授認為,就目前披露的資訊來看,該女子的行為還未造成列車嚴重延誤。當事女子行為尚不足進入黑名單,但需要對她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尤其是即將開始春運,乘客出行往往會出現趕時間的情況,一定不要阻擋高鐵列車關門運行,造成局部路網或者大路網的嚴重延誤,可能會涉嫌刑事違法。

媒體評論:處置“鐵鬧”應看齊“機鬧”

2018年春運將於2月1日開始,預計全國旅客發送量將達29.8億人次。每年的春運對鐵路、民航、高速公路等部門來說,都是一次“大考”。在春運中確保安全是頭等大事,這需要鐵路、民航等部門的努力,也有賴於乘客的配合,更要靠嚴格的措施和有效的預案作保證。

媒體曝出的視頻顯示,這名女子攥著車門把手,任憑多名鐵路工作人員在旁邊警告、勸說就是不放手。

然而就在昨天,某高鐵站發生了一起一女子為等遲到的老公而阻礙高鐵發車的事件。媒體曝出的視頻顯示,這名女子攥著車門把手,任憑多名鐵路工作人員在旁邊警告、勸說就是不放手。當她被工作人員拉下車後,在車門已經快關閉的情況下竟然又掙脫上車,迫使車門重新打開。據介紹,該事件導致這列高鐵晚發車數分鐘。

正常的運行速度是列車運行安全所必需的,高鐵只有按時發車才能按時到站。一趟高鐵晚發車,就會影響後續無數車次。可以說,該女子的行為對當天該站甚至全路網的高鐵列車都有可能造成不良影響。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規定,“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根據其較重的情節,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當然,相比處罰,我們更關心的是對於此類出格之舉,鐵路部門是否有完善的應對預案?預案執行是否到位?至少從這段視頻來看,女子被拉下車後還能再沖上去,說明相關工作是不到位的。

眾所周知,中國高鐵的發達程度在全球首屈一指,高鐵已經成為國人出行的首選工具,保障高鐵安全運行的重要程度足可比肩民航。因此,對高鐵“鐵鬧”的處置力度,也應向民航處置“機鬧”看齊。

此舉行為極壞、影響惡劣。

1月9日下午14:30,廬陽區教體局召開局黨委會,對此事件作出如下處理:一、責成當事人羅某立即停職檢查;二、勒令永紅路小學就教師隊伍建設作出深刻檢查,深入調查事件原因,依法依規依紀處置到位;三、區教體局舉一反三,在全區教育系統中廣泛開展學法守法及師德師風警示教育,嚴厲杜絕此類現象再度發生。

從永紅路小學獲知,涉事教師羅某是該校教導處副主任,任小學語文高級教師,從教20餘年。有著豐富教學經驗和豐碩的教學成果。2009年羅某所帶班級榮獲區級優秀中隊,2010年她又被評為區級德育先進個人,2011年被評委區級優秀班主任。她連續3年榮獲輔導學生作文比賽金獎,2011年8月教授的閱讀錄影課獲得安徽省錄影課一等獎,2011年12月榮獲區級語文教學能手。

“高鐵扒門”女子:學校憑什麼讓我停職 我教學沒過錯

“高鐵扒門”當事女子自己的解釋來了:我沒有攔著車,我只是個人,怎麼可能攔在動車前面阻止它開呢?! 最後,學校憑什麼讓我停職?我教學又沒過錯。

高鐵扒門事件的解釋長文

羅某:網路上鬧得沸沸揚揚的攔高鐵事件,確實有這麼個事情,中間也發生了一些不愉快。但很多說法是不是網上說的那樣的,第一我老公沒有遲到,我們一家三口是一起進車站的,第二我沒有攔動車。 上週五,我和老公帶著女兒去廣州辦事。坐的是G1747次車,從合肥到廣州,原定16:39發車。因為我們跑錯了車站,到檢票口的時候已經是16:37了,但我在計程車上查到這個車已經晚點到16:52發車了。 當時我知道快趕不上了,就拉著女兒跑在前面,老公拿著行李在後面。到檢票口的時候,檢票口沒有關,有工作人員,但工作人員沒有檢我們的票,也沒有攔我們,就放我和女兒過去了。下去之後,我發現老公沒下來。給他打電話,他說他被檢票人員攔下了。當時我們的身份證和行李都在我老公身上。 當時我在跟列車長說,我老公就在樓上,10秒鐘就能上車,麻煩他用對講機叫樓上放一下行,但他們就是不幫我說。我下去的時候,看到車還沒有開,車門是開著的。我覺得動車在一個站就停10分鐘,我還剩2分鐘,我為什麼就不能上車呢?只要我老公10秒內能下來,就沒事了,我當時是不是只能讓我老公下來?我這樣做有錯嗎?我覺得10秒鐘就能下來的事,為什麼就不讓他下來呢,我就在門口站著了。 我跟他講了事實,我老公就在上面,10秒鐘就能下來。從頭到尾,他們總共拉了我5分鐘,但他們就是不打電話給樓上工作人員,把我老公放下來。如果當時溝通好了,10秒鐘就解決了,根本不影響動車的開車。 再說一次:我沒有攔著車,我只是個人,怎麼可能攔在動車前面阻止它開呢?! 最後,學校憑什麼讓我停職?我教學又沒過錯。如果覺得我擾亂公共秩序,我也受到了警方給予警告以及批評。我是在火車站犯了一點錯,為什麼我的工作單位給予我不相干的處罰。

法規

業內人士:停止檢票後

旅客不能再進站

昨天,記者聯繫到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有限公司西安動車段黨委幹事王曙天,其多年從事與高鐵相關工作。王曙天告訴記者,目前國內每個車站停止檢票的時間不一樣,但是停止檢票後肯定不能再進站了,錯過了只能改簽。

而扒車門的行為會產生危險嗎?王曙天對記者表示,高鐵的門都是自動彈回來的,門沒有關的情況下高鐵肯定是不會開的,對當事人本身不會造成太大的危險。但是,視頻中這位元女士的行為可能嚴重影響鐵路運輸組織,“車站裡前一輛車出去,後面一輛車才能進來,車一直停在站裡,後面的車進不來,可能會影響後續很多趟列車的運行。”除此之外,“這種行為也會給工作人員帶來一定的麻煩,增加了很多工作量。”

律師:非法攔截列車等行為

可給予行政拘留或罰款

昨天,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表示,對於這種阻礙列車關門的行為,一般來說是不構成刑事責任的,除非是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才能夠依《刑法》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進行處罰。如果達不到危害公共安全的標準,一般是給予行政處罰。《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一)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二)擾亂鐵路運輸指揮調度機構以及車站、列車的正常秩序;(十五)強行登乘或者以拒絕下車等方式強佔列車;(十六)衝擊、堵塞、佔用進出站通道或者候車區、月臺。

韓驍認為,該女子的行為已經違反上述四項的規定。根據該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七十七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因此根據該條例可以對其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同時,該女子的行為也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依法可以對其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韓驍表示,面對這種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阻礙列車駛出月臺的行為,為了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在月臺的鐵路民警可以採取行政強制措施。

該女子會不會入“鐵路黑名單”?

未造成列車嚴重延誤,尚不足進入黑名單

據瞭解,目前針對不服從秩序的乘客,飛機會有黑名單,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等行為也將被列入“黑名單”。有網友建議,針對上述行為設立“鐵路黑名單”。

鐵路領域知名專家、同濟大學孫章教授認為,就目前披露的資訊來看,該女子的行為還未造成列車嚴重延誤。當事女子行為尚不足進入黑名單,但需要對她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尤其是即將開始春運,乘客出行往往會出現趕時間的情況,一定不要阻擋高鐵列車關門運行,造成局部路網或者大路網的嚴重延誤,可能會涉嫌刑事違法。

媒體評論:處置“鐵鬧”應看齊“機鬧”

2018年春運將於2月1日開始,預計全國旅客發送量將達29.8億人次。每年的春運對鐵路、民航、高速公路等部門來說,都是一次“大考”。在春運中確保安全是頭等大事,這需要鐵路、民航等部門的努力,也有賴於乘客的配合,更要靠嚴格的措施和有效的預案作保證。

媒體曝出的視頻顯示,這名女子攥著車門把手,任憑多名鐵路工作人員在旁邊警告、勸說就是不放手。

然而就在昨天,某高鐵站發生了一起一女子為等遲到的老公而阻礙高鐵發車的事件。媒體曝出的視頻顯示,這名女子攥著車門把手,任憑多名鐵路工作人員在旁邊警告、勸說就是不放手。當她被工作人員拉下車後,在車門已經快關閉的情況下竟然又掙脫上車,迫使車門重新打開。據介紹,該事件導致這列高鐵晚發車數分鐘。

正常的運行速度是列車運行安全所必需的,高鐵只有按時發車才能按時到站。一趟高鐵晚發車,就會影響後續無數車次。可以說,該女子的行為對當天該站甚至全路網的高鐵列車都有可能造成不良影響。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規定,“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根據其較重的情節,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當然,相比處罰,我們更關心的是對於此類出格之舉,鐵路部門是否有完善的應對預案?預案執行是否到位?至少從這段視頻來看,女子被拉下車後還能再沖上去,說明相關工作是不到位的。

眾所周知,中國高鐵的發達程度在全球首屈一指,高鐵已經成為國人出行的首選工具,保障高鐵安全運行的重要程度足可比肩民航。因此,對高鐵“鐵鬧”的處置力度,也應向民航處置“機鬧”看齊。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