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思明,
離婚有半個月了。
這事我第二段婚姻,
這半個月,
我每天下班回來看到空蕩蕩的房子,
內心就不知所措。
第一段婚姻是家裡介紹的,
我覺得我算是自由了, 剛開始離婚那兩三個月, 我和朋友經常出去胡吃海喝, 可是時間長了, 覺得真的很不好。
第一任前妻離婚後就回了她娘家那邊,
就這樣我們在一起生活了3年, 我們兩個分得很清楚, 應該說是她分得很清楚, 平時她總把自己的工資存起來, 然後我這邊的工資要負擔家裡的開銷, 本來我也沒這麼在意的, 因為親生女兒的擇校費, 我們產生了巨大的爭吵, 我想再生一個自己的孩子。 她卻不願意, 就這樣我們關係越來越淡漠, 這次我們索性離婚了。
這兩次的婚姻我也想了很多, 以後我也不打算再婚了, 我覺得夫妻中有這樣三種情況時, 千萬不要離婚。
第一種情況就是幾年老夫老妻,
因為生活沒有激情了,
吵吵鬧鬧選擇離婚,
所謂平淡夫妻,
其實換誰時間長了大家都是左手摸右手,
離婚解決不了這個問題,
新人未必有老人好。
第二種是還喜歡對方, 只是個性不合適的時候, 不要盲目的選擇離婚, 夫妻過日子是此消彼長,
第三不要因為誘惑離婚, 過日子平淡才是真, 誘惑只是一時爽, 後面是無止境的煎熬。 二婚問題永遠比一婚的多, 涉及到各種利益牽絆。
婚姻裡各有各的雞毛蒜皮, 只要大體原則不變, 其餘不如放寬心, 有時不要太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