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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離婚2次的38歲男人的忠告:夫妻這3種情況,千萬不要離婚

我叫周思明, 離婚有半個月了。 這事我第二段婚姻, 這半個月, 我每天下班回來看到空蕩蕩的房子, 內心就不知所措。

第一段婚姻是家裡介紹的,

我們沒有太深的愛情, 大概就是搭夥過日子, 但是第一任前妻管我管得特別緊, 比如不讓我抽煙也不讓我喝酒, 就連出去和哥們聚有時也不同意, 還說我那些是狐朋狗友, 沒什麼好來往的, 我的工資綁定的是她的手機號, 每愛花銷都算得清清楚楚, 三天兩頭因為帳單和我吵架, 後來孩子4歲的時候, 我們離婚了, 她要了孩子的撫養權。

我覺得我算是自由了, 剛開始離婚那兩三個月, 我和朋友經常出去胡吃海喝, 可是時間長了, 覺得真的很不好。

第一任前妻離婚後就回了她娘家那邊,

過了一年多, 我和劉露在一起了, 她也是離異帶著一個女孩兒, 有房子, 經濟也還可以, 性格沒第一任前妻那麼強勢, 我們談了幾個月, 然後領證在一起了, 婚禮只小辦了一場, 請了親戚吃了兩桌。

就這樣我們在一起生活了3年, 我們兩個分得很清楚, 應該說是她分得很清楚, 平時她總把自己的工資存起來, 然後我這邊的工資要負擔家裡的開銷, 本來我也沒這麼在意的, 因為親生女兒的擇校費, 我們產生了巨大的爭吵, 我想再生一個自己的孩子。 她卻不願意, 就這樣我們關係越來越淡漠, 這次我們索性離婚了。

這兩次的婚姻我也想了很多, 以後我也不打算再婚了, 我覺得夫妻中有這樣三種情況時, 千萬不要離婚。

第一種情況就是幾年老夫老妻, 因為生活沒有激情了, 吵吵鬧鬧選擇離婚, 所謂平淡夫妻, 其實換誰時間長了大家都是左手摸右手, 離婚解決不了這個問題, 新人未必有老人好。

第二種是還喜歡對方, 只是個性不合適的時候, 不要盲目的選擇離婚, 夫妻過日子是此消彼長,

相互妥協理解的, 個性可以磨合, 只要有心建立一個和睦的家庭, 一切都有轉機。

第三不要因為誘惑離婚, 過日子平淡才是真, 誘惑只是一時爽, 後面是無止境的煎熬。 二婚問題永遠比一婚的多, 涉及到各種利益牽絆。

婚姻裡各有各的雞毛蒜皮, 只要大體原則不變, 其餘不如放寬心, 有時不要太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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