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華秋實又一年。 這是一份恪盡職守的履職答卷:組織召開常委會會議8次, 聽取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12項, 作出決議、決定10項;開展執法檢查6次、專題調研13次, 組織代表視察3次, 制定法規5件……
這份答卷中飽含為民履職的情懷:立法更加民主科學, 監督更加注重實效, 代表履職更加反映民情。
這一年, 在伊犁州黨委的領導下, 聚焦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權力, 圓滿完成各項任務。
科學民主立法結碩果
立法, 向來是人大工作的“重頭戲”。 自治州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緊密結合全州環境保護、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一年來, 州人大常委會圍繞總目標加強地方立法工作, 不斷提升立法品質。 堅持党對立法工作的領導, 立法中涉及的重大事項, 及時向州黨委請示彙報。 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堅持向社會公開徵求立法意見。 制定的《自治州立法條例》《伊黎河谷新疆黑蜂資源保護條例》《塔城地區庫魯斯台草原生態保護條例》《塔城市五條河流生態保護條例》已經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准實施。 積極協助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制定了《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條例》, 該條例已於2017年12月底實施。
落實總目標 增強監督實效
一年來, 州人大常委會圍繞總目標突出監督工作重點, 不斷提高監督實效。 從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法律執行、生態環保、民生改善等方面強化監督。 專題調研州直常態化維穩工作, 全面瞭解州直常態化維穩基層基礎工作和落實維穩協調聯動機制情況, 提出的部分意見、建議被州黨委採納;聽取和審議自治州計畫、預算執行情況和本級決算、預算調整報告及審計工作報告;檢查了《畜牧法》《森林法》《公路法》《檔案法》《自治區殯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開展了以“保障飲水安全、促進民生改善”為主題的伊犁環保行大型執法檢查活動,
發揮代表主體作用 加強人大自身建設
人大代表作為人大工作的主體, 肩負著全州人民的重托。 州人大常委會從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特徵和內在優勢出發, 尊重代表主體地位, 積極做好聯繫代表、服務代表各項工作, 代表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一年來, 州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進一步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的決議》,
加強代表履職服務保障, 提高代表依法履職能力和水準。 換屆以來, 州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代表履職能力建設, 採取集中培訓、分組培訓、以會代訓等方式, 強化代表學習, 提升代表素質。 充分發揮“代表之家”的主陣地作用, 為人大代表提供活動場所、學習課堂和議政平臺。
“打鐵必須自身硬”, 增強履職能力, 就要加強自身建設, 不斷提升工作水準。 一年來, 州人大常委會結合人大工作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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