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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狗的死亡牽動無數網友的心,摔狗人終於道歉了……

近日, 成都“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事件不斷發酵。

警方工作人員證實了此事, 但針對網上反映的“女孩討要丟失愛狗未談攏酬金, 柯基狗疑被撿狗人丟下樓摔死”的情況, 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處理。

事件回顧:女子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

2017年12月23日, 愛犬丟失, 狗主人找到了撿拾者。

半年前, 吳女士養了一隻可愛的柯基犬, 取名“萊恩”。 半年相伴, 她和萊恩產生了很深的感情。 在她看來萊恩是一隻通人性的小狗。

△吳女士與她的愛犬

23日, 她下班回家, 發現萊恩竟然不在家裡。 小吳多方打聽後, 找到了撿拾者何某。

2017年12月24日-2018年1月11日上午, 微信討還, 遭遇“挑釁式討價還價”。

本是陌生人的兩人, 因為丟狗一事, 在12月24日淩晨加了微信聯繫上了。

兩個人斷斷續續一直保持著微信對話聯繫, 話題只有一個, 關於狗的事情。 吳女士說, 自己的萊恩有明顯的黃白毛分佈,

雙方也肯定了那只狗正是自己丟失的萊恩。

從12月24日一直持續到1月11日上午, 兩人的聊天記錄顯示, 何某一直不願歸還, 幾次三番有挑釁式討價還價的言論。

吳女士在對話中, 多次央求何某, 希望對自己的萊恩小狗好一點, 不要傷害它。 從聊天記錄看, 何某多次明確, 要求小吳“轉生活費過來, 給你喂好點”。 在幾次明確提出要錢的聊天過程中, 何某不知出於什麼原因, 對小吳有挑逗戲弄的意味:“你有很多錢嘛, 很多嗎?”, “我女不喜歡了, 就殺了啊。 目前很喜歡……”

在長達半個月的溝通中, 吳女士多次請求返還,

也提出可以買一條其他狗去換, 何某開始也答應, 表示“你去買條送我嘛。 不要歪的。 ”, “就

紅衣女子為何某

何某表示, 自己從未遇到過這樣的事情, 不知道怎麼辦, 心裡也特別害怕, 現在慢慢冷靜下來, 覺得自己確實做錯了, 做的事情很過分。 她想通過媒體,

發自肺腑向吳女士, 及關心此事的朋友和網友表示歉意, “真的對不起大家”。

對於故意摔狗的行為, 何某稱自己不是有意為之, “我也曾經養過4條狗, 絕不會這樣做。 當時我用繩子, 想把小狗放下去放了, 結果繩子突然斷了”。 她稱由於當時控制不了情緒, 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 自己現在特別後悔。

何某還表示, 願意和吳女士“該賠償損失的好好談, 誠心誠意把這個事做好”。

吳女士決定法律途徑維權

12日中午, 吳女士決定通過法律途徑, 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據瞭解, 成都一位律師決定幫助她, 走法律途徑維護吳女士的權益。 而此次代理屬於公益性質, 律師象徵性地收了吳女士1元律師費。 目前, 代理律師及其團隊正在收集證據, 以儘快去法院正式遞交訴訟狀。

12日下午,吳女士接受了雙流區一家寵物安葬店的建議,將萊恩的遺體冷凍,這家寵物安葬店表示,所有費用都將免費。吳女士說,自己和萊恩感情很深,希望通過這種方法多保留一段時間,這也有利於保留證據,方便以後維權的事情。

律師:滅失他人財產應該賠償

從雙方的溝通過程看,何某明知這條狗屬於吳女士所有,吳女士也多次明確提出希望返還。因此,無論如何,何某應該及時送還寵物犬,她可以要求狗主人支付適當的比如狗糧消耗之類的合理費用。但雙方最終沒有達成一致,何某種種的火烤狗肉之類言語,對狗主人造成了心理傷害,明顯有違社會公德。從民法的角度講,不管何某是故意摔死還是意外導致了小狗死亡,都屬於滅失他人財產,應當賠償他人的損失。

對於有些網友提出公安機關必須對其中的哪一個人進行處理,律師認為這個案例中,公安機關並不能發揮多大作用,這個案例從法律上屬於民事財產糾紛。但是,公安機關可以協助做一個調查和證據的搜集,以後糾紛雙方如果訴諸法律,可以作為相關證據留存。

觀點:虐待動物入罪雖難

仍要採取建設性行動

其實近年來,虐殺貓狗的事件經常發生,然而多數當事人只是出面道歉,卻並未受到法律懲罰。這主要是因為,虐待動物入罪,有著太多的現實障礙。

在法律該多大程度上保護動物這一點上,民眾乃至法律界都是相當缺乏共識的。人們願意為此付出的成本有多少,每個人可能也不一樣。

但其實真正的問題在於,在保護動物不被虐待這個議題上。人們缺乏有效的行動,每次人們注意到這個議題,都是因為一些新聞事件,而這些新聞事件大部分時候只被用來傳遞情緒,而沒有促成有建設性意義的行動。

哪些是有建設性意義的行動?成立由法律意義的動物保護團體,組織討論,對話,介紹他國經驗,把議題帶入正式的議事場合,這些都是建設性的行動。只有人們習慣關於保護動物有關的議題了,才能解決認識上的分歧,解決一個個實際的問題,立法程式才能真正跑起來。

而從立法的路線圖來說,從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開始,是個好的做法。因為各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準不同,貿然用全國性法律來規範所有人與動物打交道的行為,可能會造成許多問題。所以各個地方討論各個地方的做法,從低層級的保護法規逐步到高級別的法規,再到全國性的行政法規,全國性的立法乃至入刑,是一條可取的道路。

目前,用民法財產方面的法律,來一定程度限制虐待動物的行為,其實也是一種有效的措施。但人們不能夠僅僅滿足於此,畢竟,寵物社會的來臨是不可阻擋的,人們對動物的親近感只會不斷地提升。沒有人願意看到殘酷虐待貓狗的事件再次發生,對此,法律方面的行動不能停下腳步。

本期編輯:警曉鴻

以儘快去法院正式遞交訴訟狀。

12日下午,吳女士接受了雙流區一家寵物安葬店的建議,將萊恩的遺體冷凍,這家寵物安葬店表示,所有費用都將免費。吳女士說,自己和萊恩感情很深,希望通過這種方法多保留一段時間,這也有利於保留證據,方便以後維權的事情。

律師:滅失他人財產應該賠償

從雙方的溝通過程看,何某明知這條狗屬於吳女士所有,吳女士也多次明確提出希望返還。因此,無論如何,何某應該及時送還寵物犬,她可以要求狗主人支付適當的比如狗糧消耗之類的合理費用。但雙方最終沒有達成一致,何某種種的火烤狗肉之類言語,對狗主人造成了心理傷害,明顯有違社會公德。從民法的角度講,不管何某是故意摔死還是意外導致了小狗死亡,都屬於滅失他人財產,應當賠償他人的損失。

對於有些網友提出公安機關必須對其中的哪一個人進行處理,律師認為這個案例中,公安機關並不能發揮多大作用,這個案例從法律上屬於民事財產糾紛。但是,公安機關可以協助做一個調查和證據的搜集,以後糾紛雙方如果訴諸法律,可以作為相關證據留存。

觀點:虐待動物入罪雖難

仍要採取建設性行動

其實近年來,虐殺貓狗的事件經常發生,然而多數當事人只是出面道歉,卻並未受到法律懲罰。這主要是因為,虐待動物入罪,有著太多的現實障礙。

在法律該多大程度上保護動物這一點上,民眾乃至法律界都是相當缺乏共識的。人們願意為此付出的成本有多少,每個人可能也不一樣。

但其實真正的問題在於,在保護動物不被虐待這個議題上。人們缺乏有效的行動,每次人們注意到這個議題,都是因為一些新聞事件,而這些新聞事件大部分時候只被用來傳遞情緒,而沒有促成有建設性意義的行動。

哪些是有建設性意義的行動?成立由法律意義的動物保護團體,組織討論,對話,介紹他國經驗,把議題帶入正式的議事場合,這些都是建設性的行動。只有人們習慣關於保護動物有關的議題了,才能解決認識上的分歧,解決一個個實際的問題,立法程式才能真正跑起來。

而從立法的路線圖來說,從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開始,是個好的做法。因為各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準不同,貿然用全國性法律來規範所有人與動物打交道的行為,可能會造成許多問題。所以各個地方討論各個地方的做法,從低層級的保護法規逐步到高級別的法規,再到全國性的行政法規,全國性的立法乃至入刑,是一條可取的道路。

目前,用民法財產方面的法律,來一定程度限制虐待動物的行為,其實也是一種有效的措施。但人們不能夠僅僅滿足於此,畢竟,寵物社會的來臨是不可阻擋的,人們對動物的親近感只會不斷地提升。沒有人願意看到殘酷虐待貓狗的事件再次發生,對此,法律方面的行動不能停下腳步。

本期編輯:警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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