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看完了很火的電影《前任》。
被提到最多的是裡面的一些臺詞。
“你不要我了怎麼辦”
“那我就像至尊寶一樣去最繁華的街道喊一萬遍, 林佳我愛你”
“那你不要我了怎麼辦”
“那我就吃芒果, 吃到死為止”
……
都說, 形成一個習慣只需62天, 可是忘記一個人要七年。
科學家說不管多麼深刻的傷痛, 只需七年都會痊癒。 因為七年的時間可以把我們全身的細胞都更換一遍, 一個舊的都沒有。
你, 相信嗎?
餘飛的臺詞說了一句話是這樣的, 之所以會分開, 是因為一個覺得會挽留, 一個覺得不會走。
其實無論愛情友情,
我們從小接受著各式各樣大大小小的教育, 可是從沒有一門課目教我們如何去愛, 如何去維持一段感情, 我們沒有間接經驗, 只能在“自我毀滅式戀愛”中一次又一次的成長。
我姑且把缺乏經驗的戀愛, 叫做“自我毀滅式戀愛”。 當然, 你也可以反駁我, 你也可以告訴我誰還不是置於死地而後生的不是麼, 可我並不覺得所謂的“後生”真的能讓我拋開前任的恩恩怨怨得以“重生”。
大多數的人在分手之後一段時間裡, 或者說是很長時間內, 好像對任何人都沒有以前的那種熱情了, 周圍都是老朋友, 沒有精力和時間再去認識一個新人,
兩個人散了是因為一個以為不會走, 一個以為會挽留。 當然, 我也不例外。 結果我走了沒有回頭, 你也沒有挽留。
最近天氣突然變得特別的冷, 我放棄了滾燙的火鍋, 拿著快要到期的健身卡, 一口氣足足跑了五公里, 可是手機裡還沒收到他給我發的微信, 我還是覺得不是他不夠愛我, 可能是我跑的還不夠久, 於是我又接著跑了五公里, 當留下的汗水順著額頭、臉頰流到眼睛裡、嘴裡的時候, 那鹹澀的汗水混著灼熱的刺痛感清楚的告訴我, 沒用的, 一個人在愛情跑步機上原地奔跑, 終究是到達不了目的地。
雖然, 我每天都會想起他很多次, 但是我一次都沒有再聯繫過他,
你是否在愛情裡也有過這樣一段經歷:
因為一個人, 你刪光了手機的每一首情歌;
因為一個人, 你跑到理髮店剪去了辛辛苦苦留了好幾年的頭髮;
因為一個人, 你開始用煙草和酒精麻醉自己;因為一個人, 你開始不再在乎自己的外形, 開始暴飲暴食。
然後終有一天, 你開始懊惱自己的做法, 用著流量下回你喜歡的歌曲, 每天靠戴帽子來遮擋自己毫無美感頭髮, 開始戒煙、戒酒, 甚至和我一樣, 一邊告訴自己“少吃點, 那又不是愛”, 一邊把自己浸泡在充滿汗味的健身房裡。
前幾天聚會的時候, 有朋問我分手之後有沒有再奮不顧身的愛過一個人,我覺得我沒有。 以後應該會有吧。 因為在我人生中的一段歲月裡都在學習放下和忘記你,特別奮不顧身。
後來遇見了一些可以彼此喜歡的人,卻再有沒有一個人像你,
這個世界, 誰又能說誰的不是, 誰又能說的了誰。 這讓我想起就像多年前看到的電視劇裡的一句話“故事裡的事, 說是就是, 不是也是, 故事裡的事, 那是昨天的事”。
大概, 生活中所有陰差陽錯,都是命中註定。當紫霞仙子永遠離開至尊寶的時候,至尊寶才能成長為孫悟空。
成長的一面是很痛的詞,當你成熟了,你不一定會得到什麼卻一定會失去一些東西。
希望每對戀人都是酒逢知己,棋逢對手,相愛相殺,也相親相愛。
生活中所有陰差陽錯,都是命中註定。當紫霞仙子永遠離開至尊寶的時候,至尊寶才能成長為孫悟空。成長的一面是很痛的詞,當你成熟了,你不一定會得到什麼卻一定會失去一些東西。
希望每對戀人都是酒逢知己,棋逢對手,相愛相殺,也相親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