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監外逍遙了4年多的吳某被收監, 至此, 廣東省檢察機關2017年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中, 被收監執行的罪犯已有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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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某因涉嫌出售假幣罪於2010年5月4日被羈押, 2013年3月因鼻咽癌復發、放射性腦病等疾病被汕頭市中級法院決定取保候審。 2013年7月, 法院一審以偽造貨幣罪判處吳某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同年11月, 廣東省高級法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其後, 有關部門準備對吳某進行收監執行時, 卻發現其已經逃匿, 未依法執行刑罰。
為儘快將吳某收監執行, 廣東省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處專門下發督辦通知, 將該案列為重點掛牌督辦案件, 並多次派工作組赴汕頭地區進行實地督導, 協調相關部門共同開展清理糾正工作。 汕頭市檢察院及時就該案向汕頭市委政法委專題彙報, 並組織公安、法院和司法等職能部門召開聯席會議,
據悉, 2017年, 廣東省檢察院部署開展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 共核查出此類罪犯532人, 其中被判處無期徒刑3人,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 在檢察機關有力監督下, 截至目前, 該省532名判處實刑未交付執行罪犯, 除查明死亡23人外, 已收監執行410人, 剩餘99人全部啟動網上追逃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