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月15日訊發生在20多年前的南京陸家裡的劫殺郵票商人案今天上午宣判。 主犯趙恩1998年因劫殺山東郵票商人被判無期徒刑, 因減刑于2012年刑滿釋放後, 此次再獲無期徒刑, 可謂與監獄糾纏的一生。 其他兩名被告人樊軍傑、祁剛分別獲刑9年、7年。
趙恩生於1979年, 樊軍傑、祁剛均生於1981年, 三人都在河南鄭州長大, 原系初中同學。 在他們進入青春期的年代, 正趕上黑幫電影流行, 趙恩等人受此影響也不好好學習, 三個人從打架鬥毆偷雞摸狗開始, 膽子越來越大, 後來竟然發展到打悶棍搶劫。 搶劫的對象很固定, 都是手頭比較有錢的郵票商人。
1997年7月28日, 趙恩等三人在山東菏澤故伎重演, 鐵棍打頭搶了當地一郵票商人的“大哥大”、現金和一些郵票, 並導致對方死亡。 在菏澤警方追捕期間, 三人逃來南京。 來南京後, 按照搶郵票商人的老套路, 他們于當年8月16日下午在玄武區陸家裡用鋼管迎面一棍,
之後, 三人輾轉逃到廣東, 準備轉道廣西偷越國境到越南去避風頭, 被循蹤而至的菏澤警方抓獲。 1998年, 菏澤中院認為趙恩等三人構成搶劫、搶奪罪, 其中鄭州3起, 菏澤1起。 由於在菏澤作案時趙恩不滿18周歲, 而樊軍傑、祁剛才15周歲, 均為未成年人, 按照刑法規定, 三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8年和13年。
在被菏澤警方抓獲後直到判刑坐牢, 三人出於恐懼, 始終沒有交代在南京作案的事實。 而限於破案條件, 此案也成為南京警方的積案。
4個多小時後, 同案犯趙恩和樊軍傑也在家裡被抓獲。 據南京警方偵查階段的調查, 祁剛2005年出獄後, 繼承家族產業做起了生意。 樊軍傑和趙恩相繼出獄後, 都去投靠祁剛。 祁剛出資給樊軍傑在開封開了一家超市, 和趙恩則成立了一家貿易公司, 祁剛還幫趙恩還過不少賭債。 某種程度上, 祁剛是趙恩和樊軍傑的提款機, 但他有把柄在他們手上, 只能一次次付出。
2017年11月, 三人在南京中院受審。 今天上午, 南京中院作出一審宣判。 法院認為, 雖無直接證據證明郵票價值, 但結合三被告人供述和被害人家屬證言, 可認定被劫郵票數量較多價值較大, 故認定三人搶劫數額巨大。 鑒於三人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並取得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