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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郵票劫殺案上午宣判 主犯又獲一個無期

揚子晚報網1月15日訊發生在20多年前的南京陸家裡的劫殺郵票商人案今天上午宣判。 主犯趙恩1998年因劫殺山東郵票商人被判無期徒刑, 因減刑于2012年刑滿釋放後, 此次再獲無期徒刑, 可謂與監獄糾纏的一生。 其他兩名被告人樊軍傑、祁剛分別獲刑9年、7年。

趙恩生於1979年, 樊軍傑、祁剛均生於1981年, 三人都在河南鄭州長大, 原系初中同學。 在他們進入青春期的年代, 正趕上黑幫電影流行, 趙恩等人受此影響也不好好學習, 三個人從打架鬥毆偷雞摸狗開始, 膽子越來越大, 後來竟然發展到打悶棍搶劫。 搶劫的對象很固定, 都是手頭比較有錢的郵票商人。

1997年7月28日, 趙恩等三人在山東菏澤故伎重演, 鐵棍打頭搶了當地一郵票商人的“大哥大”、現金和一些郵票, 並導致對方死亡。 在菏澤警方追捕期間, 三人逃來南京。 來南京後, 按照搶郵票商人的老套路, 他們于當年8月16日下午在玄武區陸家裡用鋼管迎面一棍,

將在大方巷郵票市場做完生意回家的富商喬某某擊倒在地, 並將其捆綁在自行車後座, 他們將裝有現金和大宗郵票的密碼箱劫走, 後喬某某因顱腦嚴重損傷死亡。

之後, 三人輾轉逃到廣東, 準備轉道廣西偷越國境到越南去避風頭, 被循蹤而至的菏澤警方抓獲。 1998年, 菏澤中院認為趙恩等三人構成搶劫、搶奪罪, 其中鄭州3起, 菏澤1起。 由於在菏澤作案時趙恩不滿18周歲, 而樊軍傑、祁剛才15周歲, 均為未成年人, 按照刑法規定, 三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8年和13年。

在被菏澤警方抓獲後直到判刑坐牢, 三人出於恐懼, 始終沒有交代在南京作案的事實。 而限於破案條件, 此案也成為南京警方的積案。

坐牢期間, 趙恩、樊軍傑、祁剛三人表現非常好, 都獲得減刑, 分別於2012年、2009年、2005年被提前釋放。 他們本想帶著在南京搶劫的秘密過完這一生, 不想南京警方通過當年犯罪現場遺留的指紋比對, 鎖定了祁剛。 2016年12月21日冬至日上午9點多, 祁剛被南京警方抓獲。

4個多小時後, 同案犯趙恩和樊軍傑也在家裡被抓獲。 據南京警方偵查階段的調查, 祁剛2005年出獄後, 繼承家族產業做起了生意。 樊軍傑和趙恩相繼出獄後, 都去投靠祁剛。 祁剛出資給樊軍傑在開封開了一家超市, 和趙恩則成立了一家貿易公司, 祁剛還幫趙恩還過不少賭債。 某種程度上, 祁剛是趙恩和樊軍傑的提款機, 但他有把柄在他們手上, 只能一次次付出。

2017年11月, 三人在南京中院受審。 今天上午, 南京中院作出一審宣判。 法院認為, 雖無直接證據證明郵票價值, 但結合三被告人供述和被害人家屬證言, 可認定被劫郵票數量較多價值較大, 故認定三人搶劫數額巨大。 鑒於三人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並取得諒解,

可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 主犯趙恩作案時年齡18歲16天, 罪行極其嚴重, 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鑒於其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並取得諒解, 可酌情從輕處罰。 樊軍傑、祁剛作案時未成年, 但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並取得諒解, 可減輕處罰。 最終, 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趙恩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樊軍傑有期徒刑9年, 祁剛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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