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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子女二十幾歲還沒有土地,以後還能不能分得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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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九十年代, 我國提出了“增人不增地, 減人不減地”的土地政策, 後來又做出了“第一輪土地承包時間到期後, 土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決定, 用“小調整”保證土地的“大穩定”。 到了2003年, 我國又制定了《農村土地承包法》, 把國家的土地政策變成了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 我國的農村人口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 很多家庭原來有五六個人的耕地, 後來因為子女進城以及老人的死亡, 導致土地的閒置。 而有的家庭則因為新人口的誕生, 導致子女都二十幾歲還沒有土地。 這種兩極分化在農村成為了普遍存在的現狀。

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期限到什麼時候?

農村的土地承包主要指那些耕地採取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 一些荒溝、荒山荒淮等土地不適合採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 可以用拍賣、招標以及公開協商的方式承包。

農村的土地承包後所有權不變, 還是屬於國家, 農民不能自由買賣。

第一輪承包時間一般都是1983年到1997年, 一共15年。 第一輪承包時間是1997年到2027年, 一共30年。

“增人不增地, 減人不減地”啥意思?

“增人不增地, 減人不減地”是說在一個承包期內, 土地的承包權不變。

農村的土地承包實質就是合同關係, 承包期30年, 就是說農民可以在取得土地後使用30年, 即使承包人死亡也不能改變。 如果在承包期滿後, 承包人已經死亡, 那就不能再續約, 國家就收回土地。 新生兒想分地也要等到承包期結束才能分。

2028年後還會分地嗎?

2013年國家提出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 並且要在2018年必須完成。 土地確權後, 土地確權證就成為了歸屬權證明。 因此, 最起碼到2028年, 這個土地承包關係是不變的。 國家花費這麼大的精力搞土地確權, 想必在2028之後, 土地的承包權都很難改變。 因此想十年後分地的, 估計又要希望落空了。

沒有土地的農民, 可以通過4種辦法獲得土地:

1、依法開墾;

2、集體組織的預留地;

3、承包方交回的土地;

4、土地流轉。

因此, 沒有土地的新農民也不必傷心, 可以看看以上這四種方法, 說不定會有意外之喜。 總之, 不管如何, 國家都會為大家考慮的,你說呢?

敢說真話的農民公號:農村的日與夜

國家都會為大家考慮的,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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