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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蟠龍鎮一男子重婚被判緩刑,孩子2歲終於上戶了~

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 雖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產物, 但其法律地位卻是相同的, 承擔相同的權利和義務。 梁平蟠龍一男子2016年因犯重婚罪被判緩刑, 非婚生育一子未上戶, 且無力承擔做親子鑒定費用。 近日, 蟠龍所民警幫助其順利辦理了新生嬰兒入戶手續。

1月2日, 蟠龍所為轄區緩刑人員辦理了新生嬰兒入戶手續, 再一次拉近了轄區警民關係。 唐某, 於2016年因犯重婚罪被判緩刑, 與龍某非婚生育一子, 但至今仍未上戶。

1月2日, 唐某到蟠龍所諮詢小孩上戶問題, 表示想將婚生子登記在自己名下, 但無力承擔做親子鑒定的費用。 在瞭解情況後, 蟠龍所民警積極請示治安支隊一大隊領導, 通過利用市局物證鑒定中心的文書等相關材料為唐某省下了做親子鑒定的費用, 並為其辦理了入戶手續。 唐某對蟠龍所民警秉承“想群眾之所想,

急群眾之所急, 憂群眾之所憂”的服務行為表示由衷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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