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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結婚我陪嫁二十萬,看了一眼女婿朋友圈,我改為一千

我命苦, 孩子三歲時, 她爸出了事故去世了。 當時公公婆婆把賠償款都扣了下來, 就給了我兩千塊錢。

我當時回了娘家, 可弟媳對我和孩子臉色不好看。

我媽夾在中間也為難, 我直接在外面租了房子。 為了能讓女兒受到好的教育, 借了我媽三萬創業開五平方的門市修手機貼膜。

日拼夜拼, 白天開門店, 晚上去廠門口擺攤賣水餃混沌, 晚上八點一直賣到白天九點夜班下班, 自己推著三輪車回到家裡洗個澡洗個衣服十點去門市到七點關門, 一天一頓飯!

後來女兒上了高中, 我也重新找了老公。 他沒有孩子, 把我的女兒當成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 等女兒大學畢業工作沒多久, 她就給我帶回來一個男朋友, 還說自己懷孕了, 我當時氣得扇她兩巴掌。 可女兒已經懷孕我也沒辦法, 兩家人見面時, 親家母直接說彩禮沒有, 不結就把孩子打掉。

女婿愣在那裡也不表態, 我知道他們家窮, 但至少也要拿出來一點表表心意吧。 當時老公直接說給女兒陪嫁二十萬, 女婿倒是高興不得了。

那天我閑著沒事翻看朋友圈, 就看到女兒女婿帶著親家母他們外出吃大餐, 還說一輩子都會好好孝順自己的親爸親媽。 想想自己拿二十萬都沒有吃上女婿的一頓飯, 頓時覺得委屈。

錢我也不打算給二十萬了, 最多給一千。 我老公這邊要拆遷, 房子也不給女兒, 他們以後要對我們孝順呢, 就都是他們的, 如果不孝順, 我就把房子賣了拿著錢旅遊, 大家說我這樣做狠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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