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的辜負, 完全是為自己後來的的強大打基礎。 誰都有過前任, 我以前覺得無怨無悔, 現在我要結婚了。 就沖他和我聊的這些, 只能說以前看錯人了。
想想可笑, 一直以為天長地久的人, 覺得你是物質虛榮的女人。 我和他高中時候在一起, 一直在大學畢業。 他沒錢的時候, 我就不吃飯省給他。 在一起六年多, 沒給我買過任何值錢的禮物。 就連他奶奶生病了, 都還是我回家問我媽要了一千塊治病。
我爸媽是不同意我和他在一起的, 奈何我自己喜歡他。 6年來, 感情不是說散就散的, 分手後也一直糾纏。 知道失去我後,
我要結婚了, 沒必要回顧從前的痛苦, 愛說就說吧, 我問心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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