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10時30分, 無錫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 無錫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有一名男子揚言跳樓。 接警後, 梁溪公安分局迅速組織上馬墩派出所、巡特警等部門前往營救, 同時通知消防部門。
民警趕到現場後, 發現一名男子站在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三樓至東輔樓四樓的過道欄杆外側, 手扶著欄杆, 一旦手腳滑脫, 隨時有墜樓危險。 現場民警和消防隊員立即展開一系列營救措施, 經耐心勸解疏導最終成功說服該男子, 並將其拉回了樓道內。
經查, 該男子姓張, 66歲, 為無錫某公司一名退休職工。 早年因待遇問題與原單位產生糾紛, 將原單位告上法庭。 在法院裁定駁回張某的起訴後, 為了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 張某多次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非訪鬧事, 擾亂單位正常工作秩序。 公安機關也多次依法對張某進行處罰, 並開展法制教育。 然而, 張某屢教不改, 還變本加厲, 最終上演了1月11日的跳樓鬧劇。
張某的行為已嚴重擾亂了無錫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秩序, 致使工作不能正常進行。 2018年1月12日, 無錫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 對張某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醒:
表達自己的訴求應合法合理, 法律保護公民依法信訪、理性訴求的權利。 只有遵守法律法規, 不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 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