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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農村土地有2大變化,這些農民要儘早調整,晚了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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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對農民而言, 是生存的基礎, 每次土地制度改革都是農民最關注的, 2017年到2018年可以說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關鍵兩年, 在去年國家就出臺了幾項土地新政策, 例如:承包期延長30年、試點承包地和宅基地證融貸等, 而2018年將完成農村土地確權, 這樣一來, 農民土地權益將更有保障。 土地面積將更清晰化, 也避免土地糾紛再次發生。

2017年國家也對《土地承包法》做出重大調整, 隨著土地承包法的修訂, 農民的土地權益也有了更好的保障, 同時對農民使用土地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8年開始, 農村土地將有兩大變化, 農民要早做準備, 儘快調整, 晚了將有損失。

變化一:兩類土地將被收回

第一:承包地拋荒三年土地被收回

調整建議:可以將土地轉租或者以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等, 這樣可避免拋荒同時還能獲得收益。

第二:私自改變土地性質將被收回

重要提醒:土地確權完成後;農民萬萬不能做這種行為, 國家有明確規定:耕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活動, 不能在耕地上從事非農業活動, 例如:建房、搭建築等。

變化二:五類人將失去農業補貼資格

為保障農民權益以及杜絕違規騙取補貼的行為發生, 2018國家將取消五類人的補貼資格。

第一類:擁有耕地長期拋荒超過三年的、第二類:沒有經過批准私自改變耕地使用性質的、第三類:弄虛作假提供偽造材料的、第四類:承包地不是參與農業生產活動的、第五類:土地耕種不符合標準,

嚴重污染土地環境的。

以上這兩點變化目的是為了避免土地資源的浪費, 規範農民使用土地, 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促使農業可持續發展, 將良田沃土、綠色田園留給我們的子孫後代, 對於有以上情況的農民, 一定要早做整改,

晚了就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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