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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農村土地迎來新變化,三個“好消息”一個“壞消息”,速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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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改革關係到全國8億農民的切身利益, 也直接關係到農民能拿到手上的錢有多少。 每次土地制度改革, 農民都非常重視。 2017年土地制度改革, 是我國十幾年來變化最大的一年, 土地制度改革的目的是為了讓農民得到更好保障, 讓土地能流動起來, 增加農民收益。 2017年12月底, 國家提出將在2018年繼續完善農村土地改革制度!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三個好消息, 一個壞消息。

好消息一:2018年將完善土地徵收制度, 縮小土地徵收範圍, 探索制定徵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範圍, 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

國家在徵收土地都會給予相應的補償,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 一些政府以公共利益為名徵用農民土地, 卻將土地用於企業專案建設和房地產開發。 如果按照國家標準: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徵收後農民一畝地最高也就補償3萬元。 甚至有些地區的補償還要更低, 而徵收後的土地建好樓房後, 一平方就可以賣上幾千元。 2018年隨著土地制度完善, 以後農民在土地徵收方面也能得到更合理的補償。 這對農民來說是個好消息。

好消息二: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 探索進城落戶農民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

好消息三: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 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入市範圍途徑

近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大部分靠賣地, 可是土地資源也是有限的。 特別是城市在擴張過程中, 需要併入周邊的農村, 這就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需求。 將村辦企業和工廠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立入市制度, 並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 農民可以利用出讓、租賃、入股等多種方式, 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保值和增值!這項政策對農民來說;是非常有利的, 因為經營性建設用地有部分是宅基地性質用地, 這樣一來, 部分宅基地也可能入市。 在土地徵收方面也能與城市同價, 再隨著征地制度的完善。 補償方面也會增加許多。

壞消息: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

以前國家對農村沒有嚴格管制, 而隨著土地確權的開展, 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方面違規諸多, 不利於新農村建設發展, 2018年宅基地制度也有新的變化, 以後宅基地申請審批將更為嚴格, 所以農民要想申請宅基地建房也更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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