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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些建設性意見,少些負能量

管孜

近日, 科技界頗有影響力的微信公號“知識份子”發表文章《獎人還是獎項目?四問國家科技獎》, 對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出四大質疑, 並表示“恐怕問題還不止這四個, 真是心涼啊!”該文一經發佈, 便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對此, 筆者不甚贊同。

人類發展到今天, 任何一項制度都會受到各種爭議。 譬如廣受詬病的我國高考制度, 每年都有無數人質疑, 然而, 歷經四十年來的發展, 人們還是不得不承認, 高考制度讓每個人都有通過個人努力改變自己命運的可能, 是在當前條件下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制度。

國家科技獎勵制度也當然如此。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是黨和國家長期堅持的一項重要制度, 是黨“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方針的具體體現。

事實證明, 這些年的科技獎勵制度確實對調動科技人員的創新創造熱情, 推動科技支撐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自1999年科技獎勵制度改革以來, 共授予27位科學家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 授予47183人(次)自然、發明、進步三大獎, 在全社會形成崇尚知識、積極投身科學的良好氛圍。 近三年授予的科技進步獎通用專案中, 企業參與完成的項目都保持在75%以上, 通過獎勵科技創新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成果, 鼓勵科技強到產業強、經濟強、國家強。

這樣的結果完全符合設立獎項的初衷。

當前, 科技創新已成為服務國家戰略、彰顯中國力量的強勁動力。 國家科技獎勵制度有利於全社會形成尊重科學、尊重知識的氛圍, 引領、激勵企業、科研機構和個人形成創新風氣, 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都將產生長遠的積極影響。

國家科技獎勵制度是根據我們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科研體制等相關因素綜合平衡的結果, 是總體符合國情的。 如果把西方那一套體制機制生搬硬套“嫁接”過來, 未必能取得目前的效果, 無異于邯鄲學步。

事實上, 國家科技獎勵制度也一直在不斷探索、不斷變革。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施行以來, 始終堅持依法行政、科學評審、公開公平公正評獎。 自2011年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

“提高品質、減少數量、優化結構、規範程式”成為改革的關鍵字。 2017年, 我國科技獎勵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 比如將國家科技獎三大獎的總數量進一步減少到不超過300項。 在完善推薦制度、強化獎勵導向的同時, 國家科技獎還不斷改進評審機制、強調學術評價, 並且重申評審紀律、引導科研風氣。 改革中的科技獎勵在回歸學術性、榮譽性的同時, 也對違規、違法行為收緊了“緊箍咒”。 比如, 2016年9月, 科技進步獎二等獎某候選項目完成方因請托評委, 而被取消獲獎資格。

國家科技獎勵制度當然和人類任何一項制度一樣, 不是盡善盡美。 但是面對一項制度, 我們不應一味質疑, 釋放負能量, 而應該看到更多的正面積極作用, 多提建設性意見,

共同推動它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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