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車輛被交警拖走, 共用單車騎上機動車道被查
金羊網訊 記者宋王群、通訊員柯柏文攝影報導:11日, 深圳交警公佈了2017年度深圳交通違法“TOP10”榜,
交警介紹, 2017年, 深圳交警共查處各類違法601萬余宗, 同比去年上升55.30%。 其中酒駕8729宗, 同比去年上升34.09%;醉駕6160宗, 同比去年上升52.17%;超速27.04萬宗, 同比去年上升178.76%;泥頭車違法行為26.76萬宗, 同比去年上升101.74%;不系安全帶行為27.66萬宗, 同比去年上升138.86%;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行為3.64萬宗, 同比上升200.83%;行人非機動車129.08萬宗, 同比去年上升470.39%。
記者瞭解到, 深圳交警查處的各類交通違法前三分別為:違法停車179萬宗, 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357906宗, 機動車違反禁行、限行規定333495宗, 其後依次為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非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其他車輛專用車道、進入導向車道後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定方向行駛、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交警還介紹, 行人違法最多的地點出現在寶安大道創業一路口, 共9951宗;非機動車違法最多的地點出現在湖貝路-湖貝路樂園路口, 共10678宗;非機動車違法最多的行為是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共35790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