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現在都想不明白, 我花自己的錢盡孝怎麼就是我的錯了?
我母親先天腳就不好, 一個長一個短, 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 但是我母親真的是個很好的人, 村上誰家需要幫忙, 母親都會第一時間趕去, 所以母親人緣一直都很好, 鄰居家有好吃的, 總是第一個想到我們家。
長大後, 我和哥哥都離開了家鄉, 去了外地打拼, 母親不願離開家鄉, 獨自一人守著家裡的老屋。
我們做子女的不能常伴身邊, 那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外讓父母放心, 有空多聯繫聯繫, 買點父母喜歡的東西。
我現在已經做到了經理的位置, 不算年終獎一個月也能拿八千的工資, 雖然老公比我賺的多, 但是這畢竟是我自食其力, 辛苦所得。
老公不知道為什麼, 總是對我母親有看法, 還嫌棄我母親殘疾丟人, 我幾次想要把母親接到家裡一起住都被他拒絕了。
今年冬天天冷, 老家那邊更是比往年要冷的多。 我擔心母親受凍, 於是去店裡買了一件兩千元的羽絨服給母親寄了回去。
回家後, 我去了趟衛生間準備吃飯的時候, 發現老公板著臉坐在沙發上。 這是唱的哪出?
老公把我剛郵寄拿回的快遞底單朝我甩了甩, 說:“又給你媽寄東西,
我怒了, 我給我媽寄衣服又怎麼了?礙到他了?當即我就懟他說:“我自己賺錢自己花, 用你一分錢了麼?別說這羽絨服兩千, 就算是八九千我也樂意!”
“兩千?你是不是瘋了!那麼貴的衣服都要買?我從頭到腳都不過三五百,
我剛回來就挑我的刺, 我真的是無語。 我直接摔門出去, 連看都不願多看老公一眼。 這樣的日子真的是過的憋屈, 幸虧我沒有用他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