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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把車門阻攔高鐵,被停職,“她觸犯了那條法律”?

近日一條女教師扒高鐵車門阻攔高鐵的新聞, 在各大媒體平臺炒的沸沸揚揚, 事後該名女教師被學校處以處罰!那女教師的行為到底觸犯了什麼法律呢?

事件全經過:

1月5號在網上開始流傳一段視頻, 視頻中一名女子站在列車車門處, 旁邊一名列車工作人員試圖將女子往外拉, 但女子一直用手扒住車門把手, 隨後工作人員又建議她上車, 並對她稱“這是高鐵車, 這麼多人都等你, 要不你下來, 要不你上去”。

在視頻中, 該名女子始終手拿手機站在車門處, 自稱是為了等自己老公從檢票處下來才不讓高鐵車門關閉, “我老公下來就走”。 這名女子還用手指著上面說, “他來了, 我老公來了”。 而就在兩名工作人員把女子拖到列車外, 高鐵車門即將關閉時, 該名女子又用腳擋住, 導致車門無法關閉。 此外, 視頻畫面中還有一名女孩站在旁邊。

在女子扒阻車門的同時, 旁邊有其他乘客在對她喊話稱, “你這樣犯法的”, “你要講規矩”, 但該名女子仍舊扒在車門處, 並要求拍攝者刪掉視頻。

該視頻在網上引發大量轉發和評論, 不少網友指責這名女子不應該耽誤列車運行, 並指出扒阻列車車門可能會對後續列車造成影響。

事件分析:

一、教育是很特殊的職業, 道德要求很高。

社會對老師的要求是“身正為范, 學高為師”。 作為一名老師, 一言一行, 都會影響到學生。

一個積極向上、明事理的老師, 能夠影響一批學生積極向上, 明事理、懂對錯。

而一個沒有道德、不分對錯的老師,

很有可能會把自己的學生教歪了, 甚至有可能教到溝裡去。

二、社會影響太差。

扒高鐵車門的行為, 被媒體傳播到世人皆知, 已經引發了眾怒。 在這種情況下, 最明智的做法是馬上誠懇道歉, 並按照規章制度接受相應的處罰。

如果馬上道歉, 承認自己因為一時情急昏了頭, 願意接受懲罰, 事情本不至於到讓她停職這一步的。

但是, 這位老師很有些偏執, 就是死撐, 就是死不認錯, 並在媒體採訪時表露出了這種拒不認錯的態度。

這就讓整個社會都覺得這位老師人品不行, 並且特別偏執。 家長也會擔心這樣的老師會不會教壞孩子。

在這種情況下, 任何一個學校都是不敢再讓她繼續教學的。

金鉦律師溫馨提示:

大家的認識可能存在誤區, 停職檢查並非行政處罰, 也不是法律上的制裁行為, 而只是內部的調查措施。 降級、撤職等才是行政處罰。 另外, 停職檢查也可以看成是事發後教育局採取的應急措施, 由於羅某的行為對他本人、學校、當地確實產生了負面影響, 教育局採取應急措施,讓其在系統內部認識到行為的違法性,做法並無不當。目前停職檢查不是最終結果,教育局後續應該還會對其做出制裁行為。

1.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女教師的行為涉嫌“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擾亂了鐵路車站、列車正常秩序,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77條規定,依據該條例第95條規定,公安機關責令其認錯改正,對其處以2000元罰款。

2.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但相關部門並未以此法規對女教師做出處罰。

此外有網友稱,女教師的行為同時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為何不用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羅某進行處罰?有律師解釋,《治安管理處罰法》屬於一般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是特別法,特別法有規定的優先適用。而且此案執法機關為鐵路公安,因此會優先適用《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3.違反了《教師法》

《教師法》第三十七條第3項中指出,教師存在“品行不良”、“影響惡劣的”等情形之一,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於當地教體局來說,羅某某事件尚在調查、核實具體情節和細節的階段,做出“停職檢查”的處理,合情合理,也符合相關規定。

教育局採取應急措施,讓其在系統內部認識到行為的違法性,做法並無不當。目前停職檢查不是最終結果,教育局後續應該還會對其做出制裁行為。

1.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女教師的行為涉嫌“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擾亂了鐵路車站、列車正常秩序,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77條規定,依據該條例第95條規定,公安機關責令其認錯改正,對其處以2000元罰款。

2.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但相關部門並未以此法規對女教師做出處罰。

此外有網友稱,女教師的行為同時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為何不用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羅某進行處罰?有律師解釋,《治安管理處罰法》屬於一般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是特別法,特別法有規定的優先適用。而且此案執法機關為鐵路公安,因此會優先適用《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3.違反了《教師法》

《教師法》第三十七條第3項中指出,教師存在“品行不良”、“影響惡劣的”等情形之一,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於當地教體局來說,羅某某事件尚在調查、核實具體情節和細節的階段,做出“停職檢查”的處理,合情合理,也符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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