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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湖心街社區樓梯房物業費價格該由誰說了算?

隨著社區的增多, “物業費”也成許多市民每個月的“常規花銷”, 其價格起伏無疑會牽動著廣大市民的神經。 近日, 泉州豐澤區湖心街社區業主突然遭遇南方物業工作人員上門告知物業漲價事宜, 聲稱從2018年1月1日起將物業費每月每平方米上漲0.3元, 即1.2元!此前物業費為0.85元。 此舉隨即引發許多社區業主憤憤不平。 就在兩三年前, 他們的物業費從0.5元漲至0.85元, 眾多業主對漲價的原因和過程毫不知情, 並質疑權利被代表和程式不透明!物業公司擅自提價引起業主不滿!畢竟, 對於越來越多居住在社區裡的人來說,

“物業費”已經成了一項“日常開銷”。

泉州湖心街商住社區地處湖心街東段、湖心街中段, 除湖暉樓、湖月樓、美湖樓、禮景樓等少數電梯房外, 多為樓梯房。

湖心街東段社區起自坪山路與湖心街交叉口到刺桐路與湖心街交叉口, 社區名為“湖X樓”、“X湖樓”,

東至西社區有:湖韻樓、湖聲樓、湖濱樓、湖月樓、湖暉樓、湖光樓、湖秀樓、湖景樓;錦湖樓、翠湖樓、碧湖樓、美湖樓、賞湖樓、登湖樓。

湖心街中段社區起自田安路與湖心街交叉口到刺桐路與湖心街交叉口, 社區名為“凱X樓”、“禮X樓”、“X仁樓”等, 東至西社區有:景仁樓、康仁樓、伯仁樓;禮敦樓、禮景樓、凱歌樓、凱旋樓。

南方物業公司喊“成本高”

相關湖心街社區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稱, 現在物業公司的“運營成本”逐年在增加, 且湖心街社區物業管理連年虧損, 2017年共計虧損67萬多元, 平均每月虧損5.6萬元。

業主質疑“流程不合法”

社區物業費上漲, 牽動的是業主們的神經。 有業主認為, 物業費漲一點, 雖然不多, 但每個月都要繳, 算起來也是一筆較大的支出。 業主表示, 這個“漲價”的流程應該是合法的, 不能由物業公司說了算, “上一次物業費提高後, 服務不僅沒提升, 反而降低!很多事宜沒落實, 就拿著表格來找業主簽字, 太過於簡單粗暴了!”

據稱, 原先的湖心街商住社區業委會已經到期, 意味著新業主委員會還沒有產生, 這就存在原來的業主委員會沒有經過業主同意又將與原物業續簽合同的可能。

一名業主表示, 在查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省裡有關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文件後, 他發現相關法律檔對於物業費如何漲價,漲價該誰說了算是有明確規定的。

圖為業主堅決抗議漲價簽字

其介紹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09年12月1日《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決定以下事項”中便包括“制定物業服務內容、標準以及物業服務收費方案”,根據該規定,社區需要調整物業費,應獲得業主委員會同意。之後,由業主委員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來決定,或者以書面形式徵集業主們的意見,畢竟,物業費調整涉及所有業主的利益。

根據《福建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物業要調整收費標準,必須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即“雙過半”業主)同意,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在公佈的指導價範圍內重新約定。

對於物業費的具體調整方法,物業管理協會工作人員介紹說,《辦法》中,物業服務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務專案和內容發生較大變動時,如要調整收費標準,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醒目位置就物業服務成本變動情況進行公示,並經“雙過半”業主同意,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在物價部門公佈的指導價範圍內,協商重新約定具體收費標準。

有業主則建議,有關部門對於“流程不合法”應予以叫停,並引導社區合理、規範地制定和實施社區物業收費標準。

業主群陸續“蓋樓”抗議漲價近200個

物業管理被疑滯後

湖心街商住社區多名業主反映,事實上南方物業存在的物業管理管理滯後、管理鬆懈等情況,如牆體老舊多年(2002年至今未粉刷)、樓道照明較低(未安裝聲控燈,設置極不合理)、樓頂水管較常破裂等。以湖濱樓地下停車場為例,廢棄、破舊的電動車、自行車等物被堆積在一起。

有業主表示,我們現在一是抵制物業費、停車費漲價;二是舊的業委會已經到期,不能讓他再和物業續簽合同了,要重新選出我們業主自己推選出的業委會委員。只有業委會委員是我們自己選出的,才能真正為業主說話。

據瞭解,負責管理湖心街商住社區的南方物業公司還涉及到公共設施經營收入(如停車費、停車場道閘廣告、電梯廣告、社區電子顯示幕廣告等),涉及日春茶業、美萊整形、北斗星傳媒等眾多廣告。據反映,針對業主的私家車停車收費為100元/月,非業主停車費為200元/月。

湖心街商住社區停車位有限,私家車越來越多,多年來備受詬病。南方物業工作人員介紹,湖心街商住區從1996年就有了停車位,不過當時停車位、車輛都極少,而且地方有限,規劃時也沒有規劃出那麼多停車位;直到2009年,我們征得業主同意,把社區內綠化帶改造成停車位,如“仁"字區社區主要有柏仁樓、康仁樓和景仁樓三棟樓,共227戶,約有150輛車,卻只有83個臨時車位。

“物業費”調價待規範

近年來,隨著泉州樓盤的增多,居住在社區裡的人越來越多。“物業費”也成為和水費、電費一樣,每月人們要繳納的一項費用。根據《泉州市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指導標準》,根據社區物業服務等級的不同,帶電梯住宅物業費最高指導價為1.9元,低的則在0.8元以下。而從一些網友反映的情況來看,泉州各個社區的物業收費情況差異較大,有的僅0.5元左右,有的超過1.2元。然而社區的物業收費標準不可能“一成不變”,隨著物業服務水準的提升,運營成本的增加,如何引導各個社區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和實施方案,如何平衡物業公司與社區業主的利益,社區業主委員會如何責擔“職責”,這些無疑都值得深思和關注。

據媒體報導,在《泉州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指導性收費標準》中,對物業服務水準作出了五個等級的區分,最高為五級,最低為一級,各種服務等級分別對應了相關的收費標準和服務標準。

《泉州市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指導標準》和《泉州市區住宅物業服務內容與等級指導對照表》顯示,物業服務等級分為五種,每一級的收費不同,級別越高收費越高。以多層住宅(無電梯)為例,一級物業收費低於0.35元每平方米,五級為0.7-0.8元每平方米。對於技防設施,一、二、三級沒有硬性要求,四、五級則要設有錄影功能的監控中心,24小時開通。

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說,一個多層住宅(無電梯住宅)社區的物業費是0.5元/平方米,那麼物業服務水準就應該符合三級或者四級水準,如果物業費提高到0.7元/平方米,那麼物業服務水準應對應五級服務水準,至於服務水準是否符合標準,還需要社區內居民的共同監督和認可。

業主質疑, 湖心街社區樓梯房物業費漲價到每平方米1.2元,這應該是泉州樓梯房物業費第一高吧?據稱,附近的聖湖社區,為封閉式管理社區,樓梯房物業費為0.55元。

就在不久,2017年12月29日,媒體報導《市區中遠名城社區上調物業費方案通過,部分業主懷疑簽名處被“冒簽”》,擬將物業服務費作相應調整,多層住宅由每月每平方米0.5元調至0.65元,電梯住宅由1元調至1.3元等,部分業主到業委會查詢書面材料發現,本該自己簽名的地方被簽上其他人的名字,他們懷疑有人冒簽造假。

豐澤區住建局工作人員表示,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進行重大事項的表決,應是公開公正的。該社區所在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居委會可先出面協調,對業主反映的情況進行核實。如果確實存在冒簽情況,街道辦事處應撤銷業委會的決定,重新召開業主大會進行表決。

然而,此次湖心街社區公示漲價通告,其工作極不透明,眾多業主並不知情;也有部分簽同意的業主表示,自己更是被“忽悠”簽的,業主剛下班,還沒來得及理清楚,物業聲稱已經有很多業主簽同意。同時,商住單元基數大,投票結果到底是怎麼得出來的? 是否投票存在暗箱操作?業主方是不是被代表了?

到底物業費漲價是否征得大部分業主同意?漲價是否有依據?轄區街道辦和物價部門是否介入此事?我們將對此事繼續關注。

湖心商業街概況

湖心商業街始建於1995年9月,位於泉州市溫陵路以東新區的中心地段,占地113畝,全長2.09公里。其中西起田安路東至刺桐路的中段、西連刺桐路東接坪山路的東段為福發房地產公司開發的湖心新街,全長1.3公里,道寬28米,沿街共有26幢多層建築,整體設計以“歐陸現代建築風格”為主題,糅合閩南特有的騎樓構築方式,總建築面積23萬多平方米,擁有2000多個商住單元,其中店面554個。

他發現相關法律檔對於物業費如何漲價,漲價該誰說了算是有明確規定的。

圖為業主堅決抗議漲價簽字

其介紹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09年12月1日《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決定以下事項”中便包括“制定物業服務內容、標準以及物業服務收費方案”,根據該規定,社區需要調整物業費,應獲得業主委員會同意。之後,由業主委員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來決定,或者以書面形式徵集業主們的意見,畢竟,物業費調整涉及所有業主的利益。

根據《福建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物業要調整收費標準,必須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即“雙過半”業主)同意,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在公佈的指導價範圍內重新約定。

對於物業費的具體調整方法,物業管理協會工作人員介紹說,《辦法》中,物業服務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務專案和內容發生較大變動時,如要調整收費標準,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醒目位置就物業服務成本變動情況進行公示,並經“雙過半”業主同意,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在物價部門公佈的指導價範圍內,協商重新約定具體收費標準。

有業主則建議,有關部門對於“流程不合法”應予以叫停,並引導社區合理、規範地制定和實施社區物業收費標準。

業主群陸續“蓋樓”抗議漲價近200個

物業管理被疑滯後

湖心街商住社區多名業主反映,事實上南方物業存在的物業管理管理滯後、管理鬆懈等情況,如牆體老舊多年(2002年至今未粉刷)、樓道照明較低(未安裝聲控燈,設置極不合理)、樓頂水管較常破裂等。以湖濱樓地下停車場為例,廢棄、破舊的電動車、自行車等物被堆積在一起。

有業主表示,我們現在一是抵制物業費、停車費漲價;二是舊的業委會已經到期,不能讓他再和物業續簽合同了,要重新選出我們業主自己推選出的業委會委員。只有業委會委員是我們自己選出的,才能真正為業主說話。

據瞭解,負責管理湖心街商住社區的南方物業公司還涉及到公共設施經營收入(如停車費、停車場道閘廣告、電梯廣告、社區電子顯示幕廣告等),涉及日春茶業、美萊整形、北斗星傳媒等眾多廣告。據反映,針對業主的私家車停車收費為100元/月,非業主停車費為200元/月。

湖心街商住社區停車位有限,私家車越來越多,多年來備受詬病。南方物業工作人員介紹,湖心街商住區從1996年就有了停車位,不過當時停車位、車輛都極少,而且地方有限,規劃時也沒有規劃出那麼多停車位;直到2009年,我們征得業主同意,把社區內綠化帶改造成停車位,如“仁"字區社區主要有柏仁樓、康仁樓和景仁樓三棟樓,共227戶,約有150輛車,卻只有83個臨時車位。

“物業費”調價待規範

近年來,隨著泉州樓盤的增多,居住在社區裡的人越來越多。“物業費”也成為和水費、電費一樣,每月人們要繳納的一項費用。根據《泉州市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指導標準》,根據社區物業服務等級的不同,帶電梯住宅物業費最高指導價為1.9元,低的則在0.8元以下。而從一些網友反映的情況來看,泉州各個社區的物業收費情況差異較大,有的僅0.5元左右,有的超過1.2元。然而社區的物業收費標準不可能“一成不變”,隨著物業服務水準的提升,運營成本的增加,如何引導各個社區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和實施方案,如何平衡物業公司與社區業主的利益,社區業主委員會如何責擔“職責”,這些無疑都值得深思和關注。

據媒體報導,在《泉州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指導性收費標準》中,對物業服務水準作出了五個等級的區分,最高為五級,最低為一級,各種服務等級分別對應了相關的收費標準和服務標準。

《泉州市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指導標準》和《泉州市區住宅物業服務內容與等級指導對照表》顯示,物業服務等級分為五種,每一級的收費不同,級別越高收費越高。以多層住宅(無電梯)為例,一級物業收費低於0.35元每平方米,五級為0.7-0.8元每平方米。對於技防設施,一、二、三級沒有硬性要求,四、五級則要設有錄影功能的監控中心,24小時開通。

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說,一個多層住宅(無電梯住宅)社區的物業費是0.5元/平方米,那麼物業服務水準就應該符合三級或者四級水準,如果物業費提高到0.7元/平方米,那麼物業服務水準應對應五級服務水準,至於服務水準是否符合標準,還需要社區內居民的共同監督和認可。

業主質疑, 湖心街社區樓梯房物業費漲價到每平方米1.2元,這應該是泉州樓梯房物業費第一高吧?據稱,附近的聖湖社區,為封閉式管理社區,樓梯房物業費為0.55元。

就在不久,2017年12月29日,媒體報導《市區中遠名城社區上調物業費方案通過,部分業主懷疑簽名處被“冒簽”》,擬將物業服務費作相應調整,多層住宅由每月每平方米0.5元調至0.65元,電梯住宅由1元調至1.3元等,部分業主到業委會查詢書面材料發現,本該自己簽名的地方被簽上其他人的名字,他們懷疑有人冒簽造假。

豐澤區住建局工作人員表示,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進行重大事項的表決,應是公開公正的。該社區所在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居委會可先出面協調,對業主反映的情況進行核實。如果確實存在冒簽情況,街道辦事處應撤銷業委會的決定,重新召開業主大會進行表決。

然而,此次湖心街社區公示漲價通告,其工作極不透明,眾多業主並不知情;也有部分簽同意的業主表示,自己更是被“忽悠”簽的,業主剛下班,還沒來得及理清楚,物業聲稱已經有很多業主簽同意。同時,商住單元基數大,投票結果到底是怎麼得出來的? 是否投票存在暗箱操作?業主方是不是被代表了?

到底物業費漲價是否征得大部分業主同意?漲價是否有依據?轄區街道辦和物價部門是否介入此事?我們將對此事繼續關注。

湖心商業街概況

湖心商業街始建於1995年9月,位於泉州市溫陵路以東新區的中心地段,占地113畝,全長2.09公里。其中西起田安路東至刺桐路的中段、西連刺桐路東接坪山路的東段為福發房地產公司開發的湖心新街,全長1.3公里,道寬28米,沿街共有26幢多層建築,整體設計以“歐陸現代建築風格”為主題,糅合閩南特有的騎樓構築方式,總建築面積23萬多平方米,擁有2000多個商住單元,其中店面55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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