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青梅竹馬的人還是相親路上的男女, 在通往婚姻的道路上, 房子都是繞不開的話題。 雖然很難去判斷誰對誰錯, 但是這個社會還是很現實, 但也很無奈。
彩禮給付的目的就是為了男女雙方締結婚姻, 彩禮給付的目的是法官在處理彩禮糾紛中首先應予判斷認定的事實。 由於彩禮具有明顯的地方特點, 雖然彩禮的目的相同, 但表現方式則因地而異, 在司法實踐中認定彩禮的目的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彩禮的價值。 按一般常理, 男女成婚是件大事, 因此所送的彩禮價值較大, 價值大小的判斷應以當地生活水準、經濟狀況為前提, 由法官自由心證確認。
2、彩禮贈送的方式。 彩禮是民間習俗, 贈送方式無書面約定, 一般按當地習慣做法進行, 有一定的程式、方式, 如擇日、媒人參與等, 但雙方對該筆錢物屬於彩禮則不一定要求言明, 往往有共同的默契予以默認。
3、彩禮贈送、接受的主體。 《解釋(二)》中對此並未作限制性規定, 在實際生活中, 彩禮贈送的主體一般為男方或男方近親屬。
ps:如需一對一免費諮詢律師, 歡迎在各大應用商店搜索“律律”下載APP, 我們的律師一定秒回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