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湖北丹江口市土關埡武當花穀旅遊景區附近, 一名男子用攜帶的長度達35釐米的匕首在路邊挖野菜, 被巡邏民警發現後還振振有詞, 最後因非法攜帶管制刀具被警方依法給予警告的處罰。
4月10日, 丹江口市公安局土關埡派出所民警巡邏至武當花穀景區, 發現一男子手持一把匕首在路邊挖野菜, 便上前制止該行為, 並進一步確認該匕首長度已達35釐米, 屬於管制器具。 當即民警告知, 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違法行為, 並根據法律將對此刀依法收繳。
男子一聽自己的刀要被沒收,
面對男子的質疑, 派出所民警向其宣講, 市民如隨身攜帶管制刀具, 一旦與他人發生衝突時, 就可能“拔刀”相向, 造成的後果不可想像。 在歷年發生的故意傷害案件中, 隨身攜帶的刀具成了較為普遍的行兇武器, 因此國家將這類器具列入管制範圍。
男子聽民警說完後, 覺得確實有道理, 情緒有所平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