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新聞網1月15日訊近日, 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甘棠派出所接到黃山區交警部門移交線索稱轄區的張某某、李某某涉嫌提供虛假證言,
2017年12月份的一天, 李某某駕駛汽車路過黃山區城區某路段, 在該路段發生單方交通事故, 發生交通事故後, 李某某喊來其朋友張某某, 讓張某某幫其“頂包”, 張某某報警後, 按照李某某的指示向交警提供虛假的陳述, 第二天, 張某某與李某某來到交警隊, 串通後依舊陳述虛假證言, 經過調閱現場監控, 交警發現李某某與張某某可能提供虛假證言, 隨即移交線索至甘棠派出所。
甘棠派出所民警受理案件後立即展開調查, 原來, 李某某稱為省事, 便叫來張某某“幫忙”, 讓張某某對交警稱汽車是其自己開的,
經過調查, 在證據面前, 李某某、張某某對提供虛假證言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 李某某、張某某均已被送至黃山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