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46號)精神, 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5〕36號)中關於“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小型化、多樣化活動場所和健身設施”的要求, 以及《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中關於“本市鼓勵單位和個人通過投資建設體育場地和設施、公益捐贈贊助群眾性健身賽事和活動等方式支援全民健身”的規定, 鼓勵社會資本投入體育場館建設, 擴大人均體育場地面積, 滿足市民體育健身需求, 對新建體育場館給予一定程度的事後補助。
一、補助範圍
在新建體育場館設施建設完成並合法向社會開放後, 按相關標準給予場地投資方一次性事後補助。
二、徵集方式
北京市體育產業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面向社會常年公開徵集補助專案。
三、申報主體
在北京市依法註冊,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運營良好, 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制度健全、規範, 無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實際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企業, 或實際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萬元的體育社團、體育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申報條件
(一)專案實施地點應在北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
(二)項目需為新建項目;
(三)專案需處於待建狀態;
(四)專案應全部由社會資本投資建設;
(五)項目應至少涵蓋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游泳及冰上運動中的一種運動場地。
五、扶持條件
錨點(一)項目需合法面向社會開放經營, 且承諾經營期限不低於5年;
(二)游泳場館需具有《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
(三)專案需已加入惠動平臺;
(四)申報單位需出具承諾書。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資助:
(一)項目正在申請或已獲得我市其他財政性資金資助的;
(二)申請單位因違法、違規行為被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未滿2年的;
(三)項目智慧財產權有爭議的;
(四)非項目投資方申報項目的;
(五)申請單位提供或曾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
七、申報及審批程式
(一)專案實施前, 申報單位在北京市體育產業協會官方網站(www.bjsia.cn)進行網上申報, 填寫《北京市新建體育場館補助專案申報表》, 並將專案土地證和租賃協定的掃描件或照片進行上傳;
(二)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申報資訊, 並於申報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審核結果告知申報單位;
(三)聯席會議辦公室進行現場踏勘;
(四)待專案建成運營後, 聯席會議辦公室進行第二次現場踏勘, 並組織專家對專案進行評審;
(五)聯席會議辦公室進行現場測量;
(六)聯席會議辦公室依據相關標準核定補助金額。
八、申報受理單位及連絡人
北京市體育產業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豐台區光彩北路4號北京市木樨園體育運動技術學校綜合訓練館手球館二層202室。
連絡人:邵陽
聯繫方式:67213220
郵箱:bjsportssh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