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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無期卻逍遙法外?檢察監督抓捕歸案廣東開展專項行動清理判處實刑未執行罪犯

轉自:檢察日報

本報訊 近日, 在監外逍遙了4年多的吳某被收監, 至此, 廣東省檢察機關2017年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中, 被收監執行的罪犯已有410人。

吳某因涉嫌出售假幣罪於2010年5月4日被羈押, 2013年3月因鼻咽癌復發、放射性腦病等疾病被汕頭市中級法院決定取保候審。 2013年7月, 法院一審以偽造貨幣罪判處吳某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同年11月, 廣東省高級法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其後, 有關部門準備對吳某進行收監執行時, 卻發現其已經逃匿, 未依法執行刑罰。

為儘快將吳某收監執行, 廣東省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處專門下發督辦通知, 將該案列為重點掛牌督辦案件, 並多次派工作組赴汕頭地區進行實地督導, 協調相關部門共同開展清理糾正工作。 汕頭市檢察院及時就該案向汕頭市委政法委專題彙報, 並組織公安、法院和司法等職能部門召開聯席會議, 專題研究部署吳某收監執行刑罰案件的追逃抓捕工作。 與此同時, 該院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 建議法院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同配合, 加大追捕力度。 在省、市兩級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的持續、深入監督下, 2017年12月, 吳某終於被抓捕歸案, 並於近日被投送河源監獄執行刑罰。

據悉, 2017年, 廣東省檢察院部署開展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

共核查出此類罪犯532人, 其中被判處無期徒刑3人,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 在檢察機關有力監督下, 截至目前, 該省532名判處實刑未交付執行罪犯, 除查明死亡23人外, 已收監執行410人, 剩餘99人全部啟動網上追逃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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