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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監測司負責人就通報兩起干擾環境監測典型案例有關情況答記者問

近日, 環境保護部印發《關於近期部分城市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點受到噴淋干擾有關情況的通報》(環辦監測函〔2017〕2061號, 以下簡稱《通報》), 通報兩起干擾環境監測典型案例, 監測司負責人就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兩起典型案例基本情況?

答:2017年6月, 西安環境品質監測資料造假案的宣判, 起到了有效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近期,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通過例行檢查時發現, 江西省新餘市飛宇、河南省信陽市南灣水廠兩個國控空氣環境自動監測站點採樣平臺及周邊環境受到噴淋干擾。

我部均已發函責成地方嚴肅查處。 地方政府高度重視, 成立專門調查組, 嚴肅查處後均已按我部要求在當地主流媒體向社會通報有關情況。

為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我部近日印發《通報》, 從國家層面通報了兩起噴淋干擾的典型案例。

一是江西省新餘市飛宇國控網站受到噴淋干擾。 經查, 系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因考核壓力大, 安排霧炮車在國控網站附近開展噴霧作業。 江西省新餘市責成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主要領導向新余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檢查;對區管委會分管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對區管委會城市管理部門負責人員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區管委會城市管理部直接管理人員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對當值霧炮車司機予以辭退處理。

二是河南省信陽市南灣水廠國控網站受到噴淋干擾。 經查, 噴淋系信陽市環衛作業車輛駕駛員對道路旁樹木沖洗時所致, 不知樹後有國控網站。 河南省信陽市已責令南灣湖風景管理區分管環保工作同志作深刻檢查;給予負有網格化監督監管責任的負責同志紀律處分。

問:這次通報兩起典型案例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答:不論是否人為有意干擾, 不管是否對監測資料造成明顯影響, 水霧直接噴淋國家網或地方網的空氣品質監測採樣口及周圍局部環境, 都干擾了環境空氣品質監測活動正常進行。 我部已要求各地環保部門將環境監測資料弄虛作假和人為干預行為納入當地“12369”舉報受理平臺,

便於社會和公眾監督舉報。

我部印發《通報》, 一是請各地繼續加大對中辦、國辦《關於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資料品質的意見》等重要檔精神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 進一步提高各相關部門的思想認識, 建立預防和懲戒環境監測干預的有效機制;二是請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全面排查, 加強監管, 一旦發現人為干擾問題, 嚴肅查處, 並向社會通報, 確保環境監測不受干預;三是歡迎社會公眾通過“12369”環保熱線舉報環境監測弄虛作假和人為干擾行為, 並對查處結果進行監督。

問:環保部將採取哪些措施防範干擾環境監測行為?

答:下一步, 我部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文件精神, 對於環境監測弄虛作假和人為干擾問題,

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 視情節輕重, 相關部門對環境監測弄虛作假處以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連帶追究民事責任。 情節嚴重的, 我部將公開約談涉事城市政府負責人和省級環境保護部門負責人。 我部還將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防範和懲治干預的相關制度, 夯實責任體系, 加大查處力度, 確保環境監測不受干預, 環境監測資料全面真實客觀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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