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業工作會議關於鄉村振興戰略精神, 1月7日至10日, 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韓旭副局長率部局相關處室及遼寧、江蘇、福建等地漁港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調研組, 到我省開展漁港綜合管理工作調研, 並研究起草關於加強漁港建設與管理、推進漁港經濟區振興的指導意見。 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童加朝副局長、預報減災處潘建忠處長等陪同調研並參與指導意見的起草工作。
調研組與台州市和溫嶺市漁業主管部門、石塘鎮政府負責人及當地漁業公司代表等進行了座談, 詳細瞭解石塘鎮漁船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試點“一平臺、三中心、五機制”建設情況,
在此次調研的基礎上, 調研組著手研究起草關於加強漁港建設與管理、推進漁港經濟區振興的指導意見(港十條)。 “港十條”將在加快漁港建設、規範漁港經營、強化綜合監管、拓展服務功能、推進漁港經濟區建設等方面提出強有力的政策意見, 並將就漁獲物定港上岸、實施漁獲物可追溯管理方面提出改革性意見。 可以說未來“港十條”的出臺, 必將為充分發揮漁港功能、依託漁港開展漁船、漁民、漁獲物等綜合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