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帶孩子的女子一隻手死死抓住高鐵列車車門, 已到發車時間, 工作人員讓她上車或下車, 但這名女子一直以此方式阻礙列車關門。 只因她的老公趕車遲到了, 還沒上車。
列車不能關門無法開車, 一車的乘客時間都被耽誤。
一名乘客在旁提醒該女子, “你這是違法的, 你在幹什麼啊?”該女子還振振有詞:“我老公就在檢票口了, 讓他先上車!”
兩名執法人員強行把她拖下車, 可不一會兒,
網友:執法人員太溫柔了!
網友呼籲:讓這樣的人上黑名單
對此, 合肥火車站給出了官方說法:
1月5日, 由蚌埠南開往廣州南站的G1747次列車在合肥站停站辦客時,
據瞭解, 目前鐵路公安已介入調查處理。
鐵路部門提醒, 廣大旅客乘坐列車要遵守鐵路運輸安全法律法規, 聽從鐵路工作人員指揮, 自覺維護公共安全和秩序, 共同營造和維護安全有序、文明祥和的旅行環境。
小編查詢了相關規定
發現該女子的行為已觸犯法規,
可以依法進行處罰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第七十七條 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
(一)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
(二)擾亂鐵路運輸指揮調度機構以及車站、列車的正常秩序;
第九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七十七條規定的, 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 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鐵路安全管理, 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 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而制定的法規,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澎湃新聞記者從合肥市廬陽區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處獲悉, 經過確認, 上述女性乘客為合肥市永紅路小學教導處副主任羅某。 目前, 廬陽區教體局已對其作出停職檢查的處理決定。
合肥市廬陽區區委宣傳部通報稱:經查, 1月5日, 在由合肥站開往廣州南的G1747次高鐵列車上, 永紅路小學教師羅某某為等候愛人, 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並要求列車員通知檢票員放行其愛人,列車員和乘客多次勸解無果。此舉行為極壞、影響惡劣。
1月9日下午14:30,廬陽區教體局召開局黨委會,對此事件作出如下處理:
一、責成當事人羅某某立即停職檢查;
二、勒令永紅路小學就教師隊伍建設作出深刻檢查,深入調查事件原因,依法依規依紀處置到位;
三、區教體局舉一反三,在全區教育系統中廣泛開展學法守法及師德師風警示教育,嚴厲杜絕此類現象再度發生。
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並要求列車員通知檢票員放行其愛人,列車員和乘客多次勸解無果。此舉行為極壞、影響惡劣。1月9日下午14:30,廬陽區教體局召開局黨委會,對此事件作出如下處理:
一、責成當事人羅某某立即停職檢查;
二、勒令永紅路小學就教師隊伍建設作出深刻檢查,深入調查事件原因,依法依規依紀處置到位;
三、區教體局舉一反三,在全區教育系統中廣泛開展學法守法及師德師風警示教育,嚴厲杜絕此類現象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