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哈爾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出臺。 根據《預案》要求, 哈市將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測工作, 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資訊資料庫, 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 及時做出預警, 按照事故級別啟動應急預案, 發生事故需在1小時內初次報告。
按照事故級別啟動應急預案
《預案》按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 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4個級別。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 各區、縣(市)食品藥品監管(市場監管)部門應按照事故等級啟動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測預警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
相關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 對監測資料、食品安全資訊進行匯總、評估, 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資訊資料庫, 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 及時做出預警。
處理結束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預案》要求,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在初步核實食品安全事故後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進程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 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 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 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回應級別, 直至回應終止。
記者:王媛